一、招生计划
序列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拟招聘申请-考核体系指标
临床诊断
生物传感器、数字疗法、医疗物联网
郭金红
临床诊断
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发病机制及基因治疗
李玲
临床诊断
肿瘤微环境与肿瘤侵袭和迁移
陈廷美
临床诊断
肿瘤发生、发展及微环境机制
张艳
临床诊断
分子诊断与检测新技术研究
杨正林
2、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24年4月30日10:00 - 5月6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2024 年 5 月 8 日之前
学院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2024年5月10日 8:30
候选人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抽签、现场评审。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一)英语水平评估:满分20分。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沟通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
(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是否具备成为该学科带头人的潜质。一名博士生。和整体素质。
(三)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思维、创新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仪态、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 、沟通技巧、心理健康等进行评估。候选人须以PPT格式报告科研项目计划,并接受专家提问。
现场考核的,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须以PPT形式报告科研项目计划数量(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候选人报名及提交材料
所有申请者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并上传注册材料。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10:00-2024年5月6日17:00。
(一)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档并上传。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申请专业+名称(材料1)”(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学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封面、个人信息页、所有内页有注册记录、清晰钢印);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我的思想政治表现自我报告》签字栏及后续栏目必须手写,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单位审核盖章。候选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考核单位应与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档案信息或工作单位信息一致,否则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4、本科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往届学员: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以下材料之一即可):英语六级成绩单(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新托福(IBT)成绩单(2019年1月1日参加考试) )、雅思成绩报告(2019年1月1日及以后考试)、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1月1日考试) 2019年及以后)、WSK(PETS4或PETS5)成绩证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考(补考)、新GRE成绩单(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 65分(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研究生招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单位考研出具的英语成绩原件证明、入学登记表、成绩证明须在单位报考处加盖公章。 如果您准备材料时间不够,可以先提供考研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向学院提交。补充上述成果证明材料);
6.发表科研论文(这是我的代表作品,被SCI收录的论文必须经过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的认证,特殊情况下可以只提供论文的doi号,但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主持科研项目批准文件或项目任务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批准的专利批准文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7、申请两名相关专业领域资深专家的推荐信,且须由专家签字;
8、《定向就业人员就业单位意见函》(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加盖印章的《报考研究生人员名册》代替定向就业人选就业单位的意见函);
9、《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诚信评估承诺书》,须手写签名;
10、《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导师申请博士学位知情同意书》,须手写签名。
材料不齐全的考生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后方可参加考核。入学前须提供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评估前未提供的,必须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二)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4年博士生“申报-评审”制考生学业成绩名单》,文件名称为“申报专业代码+申报专业+姓名(材料二)” 。该列表的内容应对应于第一类材料“6”。
(3)第三类材料:往届学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申请专业+姓名(材料3)”。应届硕士生无需上传。
5、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选拔及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评估系统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定标准》进行排名,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评审。已进入综合评估阶段。列表。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
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录取后,学校将对所有考核材料的纸质原件进行严格审核。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学位。责任在于候选人。
6.缴纳综合评估费
(一)缴费对象:进入学院公布的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
(二)缴费方式:2024年,所有博士生考核费均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此,考生在付款前一定要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我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考生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考核费用不予退还。网上支付时请注意:如果您的手机上出现扣费提示,可能是系统刷新滞后,网页尚未显示。不要再付款了!
(三)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文件(渝物价[2013]310号)精神,我校2024年博士生综合考核收费标准为50元/生。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度综合考核费自助缴费的通知》规定的程序缴纳费用,请勿转账向其他机构或个人透露,谨防上当受骗。
七、评估流程
(一)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抽签、候考
5月10日上午8点30分,地点:袁家港校区生命科学学院楼5楼。候选人将进行登记。对考生提交的电子材料对应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审核。考生将学习考生须知。考生将随机抽签确定评估组别和顺序。 。
(2) 正式评估
5月10日上午9点,考核正式开始。进入考核现场后,考生当场抽取试题。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整个评估过程将由两台摄像机进行记录和记录,确保现场全覆盖。考生考试结束后直接离开考场,不再返回候考室。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名牌进入考核场地。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
(三)公布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束后,考生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在24小时内通过学院官网公布。
考生是否被录取取决于综合评估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二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果综合评估成绩相同,则按照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排名。当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意向时,未被该专业录取的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若报考某导师的报考人数大于该导师招生计划人数,导师须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认报考人选。未经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报读专业(方向)范围内调整导师。考生不服从学院调整导师的,视为自动放弃提高他们的专业录取意愿。
拟录取考生须及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名、扫描并发至学院邮箱。文件名称为“拟录取项目+考生号后四位+姓名”。确认预期入学非常重要。若因此而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拒绝入学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候选人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不合格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存在诚信记录问题、违反考试纪律和舞弊行为的;且身体状况不符合入学要求。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
八、调整
学院将根据第一轮评估录取情况提出调整方案。具体要求请参见后续通知。
9. 其他
(一)考生以任何形式泄露、传播考核相关信息的,均视为作弊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其考核成绩记零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弄虚作假或者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甚至取消其学籍和学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根据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保证考核后顺利录取,考生可以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候选人: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候选人:须调取人事档案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档案中必须包含完整的各时期个人资料(党员须附有党员档案材料,与人事档案一并邮寄)。转学事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迎新合同、公证书或取得考生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后果由候选人自行承担。学校有权不发出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十、咨询和纪律检查申诉
院校申请咨询电话和邮箱:、、、李老师、王老师。学院纪检申诉热线:李老师,对学院博士生考核、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规违纪举报和投诉,建立并公示纪检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11. 应急预案
如因天气、航班、火车等不可抗力因素,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核地点,请在考核前尽快联系学院值班人员(李老师)说明情况,以便可以安排进一步的工作。
在评估现场,因其他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造成评估中断的,评估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完成考核的考生成绩有效,并立即封存。
12. 问责制
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凡违反教育部、重庆市和我校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私自改变考核分数、私下与考生达成协议、泄露考试人员信息、泄露试题、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玩忽职守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检验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院相关政策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学院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