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顺利进行,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校发[2024]72号]文件精神,遵循以下原则秉承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复试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复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组、监督检查组、复试命题组和若干复试小组,负责今年复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符合吉林大学法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基本考试成绩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网上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第四次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以法学院确定的分数线为准。各专业复试线详见《吉林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五条 复审的内容和方法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内容、分数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笔试: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进行,满分120分。
(二)综合面试:包括职业素质与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180分。
1.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测试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和前沿热点问题的掌握程度。考生立即回答专业复试科目的试题。每科2题,共4题,每题25分,总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和人文素养等,满分20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译能力,总分60分。考生抽签决定翻译试题,现场朗读并翻译成中文,得分为40分。口语考试中,考生用外语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20分。
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第六条 复审建议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由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教师进行。专业笔试题由考生代表现场抽签确定,综合面试题由考生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
第七条 复试成绩评定
专业笔试试卷封存后,招生领导小组将委托专人进行审核、评分。综合面试由面试组每位成员独立评分,每位成员得分的平均值除以成员人数即为面试分数。
第八条 复审通过的条件及效果
复试合格的条件包括:
1、通过资格审查;
2、复试笔试成绩不低于72分,面试成绩不低于108分;
3、不得违反考场规则。
复试合格者,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录取总分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第十条 项目名额准入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2024年吉林大学录取查询,则以初试专业课成绩最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关于调整
调整办法和要求按照学校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流程执行。原则上在法学院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进行调整录取。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额外配额和准入
新增名额由学校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进行分配。如有名额,学院将根据学校政策和学科发展需要分配至所需专业2024年吉林大学录取查询,并根据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咨询、投诉渠道
复试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对复试和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号码:(0431),电子邮箱:;法学院招生咨询电话:LL.M. :(0431);法学硕士:(0431)。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凡与复试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近婚姻关系的,应积极避免参加复试招生。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处理。违反规定”(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实施与解释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法学院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2024年硕士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