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本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办法》(湘教发[2023]50号)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Hunan of and”;部门代码为:10551;学校邮寄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扬子塘路130号;联系电话:-(及传真);学校网站:;电子邮箱:。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八个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科升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招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学校书记。学校纪委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宣传作战部、纪检监察部、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部、规划财务部等负责人:保卫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专科升学招生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关于高专升学招生的决定,负责组织领导高专升学考试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考试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招生过渡等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工作。制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方式、命题。 、制卷、阅卷、考试组织等考试事务。团考工作具体情况请参见《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专升本”团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团考方案》)。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我校2024年专科专业招生目录如下表所示。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发后另行公布。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申请要求
第七条 符合《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学考试招生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免试人员),可以报考申请我们学校。
1、遵守法律法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2024年7月31日前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高专(专科)就读并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已在中国高等教育网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大专毕业生;符合申请退休免税资格的退役军人。
3、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除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湖南科技大学专业”(见附件1)。
第五章 选拔考试与录取
第八条 考试科目和方法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各专业总分500分,统一考试各公共科目满分150分。 《管理学原理》和《数字媒体技术概论》每科满分为200分。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体育各科目满分100分,附加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除舞蹈专业“舞蹈表演”、体育专业“基本职业素质与特殊技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航空服务综合素质考核”外,考试科目均为现场考核或通过访谈。所有其他科目均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大纲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和招生网站发布。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2、申请退休免试计划和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入场规则
1、普通考生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录取。当某一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人数时,将参考学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2、学校严格执行《关于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学考试招生的通知》有关退役军人、竞赛获奖者及其他免试考生的招收和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免试专科生到本科生的招生条件由上级招生部门确定。录取比例以分类录取为准。当学生人数不足时,可以招募志愿者。根据免试学生实际参考人数,分为竞赛生和退役军人两类录取。录取将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两个类别的录取比例相同。三等功以上考生,免试职业适应性或者职业技能考试。考试要求、形式和具体内容参见《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免试学生“专升本”考试考试工作方案》
3.招收贫困家庭毕业生。适当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正常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招生时,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普通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统一顺序录取。招生结束后,如果本专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未达到比例的,可以通过增设单独部分计划的方式录取贫困家庭毕业生。出生。录取率按照本专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计算。
第十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大专学历。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充、弄虚作假或者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上级机关。
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各种收费标准请参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就学、助学、贷款、缓、减、免、补等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服兵役教育补助等国家资助项目外,还设立校长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个人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奖学金等。每年实施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并积极争取社会捐款设立各类专项奖助学金,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专科学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2年至4年。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证明内容须填写“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为:-,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为:。
第十四条 本专科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学校,不得以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
第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任何以“湖南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制、出版专升本考试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
(一)符合我校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注册相关规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生即可报名。
(二)年龄要求:法定年龄不超过23周岁(退役军人不超过25周岁),即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 。
(三)体检要求:
1、身高要求(按民航标准赤脚测量)
为了满足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建议女生身高为:160cm-175cm(机场地勤人员)、163cm-175cm(空乘人员);
男生建议身高:170cm-185cm(机场地勤人员)、175cm-185cm(空乘人员)。
2、外观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
无过度肥胖或发育不良,无明显“O”型、“X”型腿,无明显内外台阶,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度正常。
穿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疑难皮肤病,无烟熏疤痕,无自残疤痕。
3、视力(C字母代表视力标准,相当于E字母)
女性: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0.5以上
男性:单眼裸眼视力0.7以上(角膜激光手术后视力0.7以上)
如果您的肉眼视力达不到上述标准,必须提前佩戴矫正镜片并携带去体检。
无色觉异常(色弱、色盲),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外伤后遗症。
4. 听力
没有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听力正常。
5. 语言功能
无口吃、舌短等情况,语言功能正常。
6.其他
无精神病史、各种慢性病及传染病史,无口臭、嗅觉异常及严重腋臭。
7、辅助检查项目(肝功能、心电图、胸片或胸片)。
体检结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体检结论为准。入学后,将进行统一的校内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