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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2-08 07:48:36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保证我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教育部文件。

第二条 艺术专业分为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专业和不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专业。 本办法仅适用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第三条 考试资格

凡符合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均可报考。

第四条 申请程序

对报考组织的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以下简称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 全省统一分配艺术考生编号。 报名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程考试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 艺术职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专科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或面试评分)的形式。 学校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主持、艺术设计、书法六个科目。 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得同时申报。 其中,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报考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教育方向; 报考表演(导演)类的考生可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报考播音主持类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话和粤语。

考生可根据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目对应表(附件1),结合艺术专业报考相应的艺术专业和省统考科目他们打算申请; 艺术类专业如无法确定自己属于省统考的类别,应首先向拟报考的院校咨询。

歌剧专业实行省际联合考试。 打算报考戏曲专业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高考。 相关具体申请及录取程序将另文通知。

我省艺术专业全省统考和戏曲专业跨省联考已基本覆盖所有艺术专业。 艺术类考生应当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或戏曲类专业跨省联考。

若考生已填写省统考或省际联考,报名系统将自动默认学校考试信息。

第五条 省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设计、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导演)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登录广东省高中报名系统(网址:错误404- -未找到

报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0日9:00至2024年1月10日24:00请在“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填写各科目考试曲目。 逾期提交无效。 考生必须负责填写考试曲目。 提交一经确认,不可修改; 并于2024年1月5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站,自行打印准确的曲目。 准考证(未填写考题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

报考舞蹈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在报考普通高考时,须从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当代舞、流行舞五种舞种中选择一种。 考生必须选择参加考试的舞蹈类型。 您负责填写表格。 表格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2024年1月5日起须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省统一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费一起缴纳,并通过网上缴纳。

第六条 学校考试报名

报考学校考试的考生应当登录相关机构网站进行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请参见各相关机构网站通知。

如果您无法确定艺术院校考试报考哪类省统考专业,应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组织校考的招生机构应当明确告知考生其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省统一考试专业类别。

第七条 文化课考试

艺术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与普通文化类课程相同; 其中,首选科目是物理或历史。

第八条 职业能力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一考试各科目科目及考试要求请参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统一考试成绩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其中,播音主持、表演(导演)(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导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省统考采取单独考核模式。

1.考试时间

艺术与设计类:2023年12月2-3日

《素描》为12月2日 8:30-11:30

《素描(综合能力)》将于12月2日14:30-16:30举行

《色彩》为12月3日8:30-11:30

书法类:2023年12月2日

“书法临摹”时间为9:30-11:00

“书法创作”为14:30-16:00

表演笔试科目(导演、戏剧、影视):2023年12月2日8:30-11:00

表演类面试科目(导演、戏剧、影视导演):2023年12月24日至31日;

2024艺考校考_2024艺术类考试_考试艺术类加分

播音主持类:2023年12月16-23日

演(导)类(服装表演方向):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

表演(导演)组(戏剧影视表演指导):2023年12月24日至31日

音乐类别:2024年1月13日至23日

舞蹈组:2024年1月25-28日

2. 测试中心设置

播音主持类:广东白云学院(钟落潭校区);

表演(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广东白云学院(钟洛潭校区);

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类面试科目:广东白云学院(钟洛潭校区);

表演(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华南农业大学;

音乐: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舞蹈: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艺术设计、书法与表演(导演)、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科目笔试考试中心在各城市设立。 具体地点由各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试场地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3. 成绩评定及证书颁发

绩效评估。 各阅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质量检查组,对评分评审异议作出最终决定。 为规范艺术职业能力考试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推荐、省教育考试院选派的考官或阅卷老师担任省统一考试。 违反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将纳入专家审查员库。 “黑名单”。 省招生办公室将酌情通知所在大学。

颁发合格证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成绩,按达到一定比例,符合本科合格线的考生,在统一招生考试中,获得《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本科资格证书。 该证书仅作为报考2024年省统考本科层次专业学校考试的依据。 我省将于2024年2月8日前按照省统考时间表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全省统考成绩及本科生、专科生及格线。

(二)学校考试

能够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等学校,必须在通过省统一考试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4年我省拟招收艺术类考生(含全国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将所有艺术类专业报送教育部“全国艺术考试信息交互系统”。 具体报告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将于2024年实施。

2. 测试中心设置

2024年起,所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校考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校考试。

3.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考试一般安排在春节后,3月底前结束。 具体时间由各招生机构决定(我省计划于2024年3月9日至10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相关机构应避开该时间段安排学校考试)。 具体学校考试时间请参阅各相关大学网站通知。

4. 成绩评定、报告和颁发证书

学校考试的评分(评分)工作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2024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全国艺术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学校考试合格考生名单,颁发学校考试证书。

第九条 考试管理

承担职业能力考试(含省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下同)考点,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当地校招委统一领导下,协调组内工作考试工作。 要加强考试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2024艺术类考试,严肃考风和考试纪律。

考点必须对身份识别和整个考试过程进行电子监控摄像头(或现场视频监控),并使用面部等生物识别系统,严格防止代考等违纪和舞弊行为。 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以上(含2名)教师监考,考场外配备流动监考人员若干名,视频监控室内配备视频监考人员若干名。 监考人员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的检查,严格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纸质答题纸扫描件的保存期限为成绩公布后6个月; 非扫描纸质答题卡、电子扫描答题卡、音像资料的保存期限为考试成绩公布审核后4年。

各高校招生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考试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学校考试工作。防范和打击考生在网站上冒充、交换答卷的行为。 坚决防止学校考试工作出现严重失范、混乱现象。

第十条 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校考等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录取标准之一,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期间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视[2019]13号)对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定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一经发现作弊行为,按照《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等相关规定,取消考生普通高考文化课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情节严重的,暂停普通高考或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处以 1 至 3 年监禁。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招生机构必须依法管理考试、依法招生。 招生人员在招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招生类别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一考试和统一考试合格的学校考试(简称“统一+学校”)两类。

考试艺术类加分_2024艺术类考试_2024艺考校考

第十二条 招生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在报考艺术类专业前,应公布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以及考核方式和办法的录取原则,不得擅自改变已向社会公布的考核录取原则和方案。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必须清晰、无歧义。 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开展工作,不得以招生简章代替招生规定作为招生依据。

第十三条 计划编制

2024年我省拟招收艺术类考生(含全国招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2024艺术类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教育部报告。 团体模式分为统一考试和“统一+学校”两类,申请按专业划分)。

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且无需编制省级专业招生计划(即国家计划)的高校,我省学生参加该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成绩合格的,各高校于2024年5月提出入学申请。5月15日前联系我院,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便考生填写志愿。 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不得招收我省学生,其余事宜由有关机构办理。

各高校在制定生源计划时,招生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制招生专业为艺术类。

对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可授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要制定分省计划,分批次安排招生。一般专业。 相关院校对艺术类专业考生有基本要求的,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水平考试的学科类别和录取要求。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招生控制分数。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纳入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 填写自愿申请表

艺术院校(专业)统考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全部有20名高校专业组志愿。 每个学院专业组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1个是否接受专业调整的选项。 能够组织校考的高校“统一+学校”专业,设立学院专业组申请,实行顺序申请填报。

考生须根据考试成绩和学校录取要求,合理填写申请表。 申请方法将另文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学院(专业)实行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

组织入学考试的本科院校实行“统一+学校”招生流程,处于早期批量招生状态。

报考组织学校考试的本科院校“统一+学校”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专业。 本科招生批次和专科招生批次中,同一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专业不能同时报考。

第十六条 基本规则

统考类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程、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音乐(分子学科类)、舞蹈、表演(导演类)择优录取。 )类(分子学科类)、播音主持类(分子学科类)、艺术设计类、书法类分别划定了文化类课程和省统考的最低分数线。

第十七条 备案分数排序

音乐、舞蹈、表演(导演)、艺术设计、书法统考院校(专业)报考总分750分,按照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主持统考院校(专业)总分750分,按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成绩报送。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课程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第十八条 备案规则

(一)统考类高校(专业)采取平行自愿备案。 报名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1:1的比例,按照“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候选人将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查询考生所在院校专业组向招生院校提交的自愿提交的材料。

(二)“统一+学校”类别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公室提交文化课总成绩在线、省统一考试合格、文化课总分在线的考生电子档案学校考试按照考生的喜好顺序一次性送到招生院校。

第十九条 准入办法

学校从省招办报送的考生档案中,按照相关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条例》确定的招生规则和标准,自主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十条 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作风和纪律。 确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平等竞争,切实提高艺考招生的公信力和社会美誉度。

第二十一条 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艺术类专业的学校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未经教育部和省招办批准举办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的招生院校,我省一律不予承认,其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明年停止我省招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执行。 若教育部、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省的新规定执行。

附录:

1、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一考试科目对应关系一览表

二、广东省艺术专业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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