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期
全市中小学于2023年9月1日开学,2024年1月19日结束2024年上海小学期末不考英语,学期共21周。 寒假从1月22日开始2024年上海小学期末不考英语,到2024年2月18日结束。
第二学期
全市中小学于2024年2月19日开学,至2024年6月28日结束,学期共19周。 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调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市市立高中考试考点学校教学时间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各中小学按照国务院《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纪念日规定》执行年假和纪念日。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儿童节、青年节放假或组织集体节日庆祝活动。
学期内调整部分假期的,各学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假期安排执行。 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者调整假期。
★学期内出现极端天气、空气重污染等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停课安排和缺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应对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市教委办〔2014〕)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方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沪教委〔2018〕41号)要求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