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 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分类分级的原则体现在考试内容中。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请论文。 其中2024公务员招考报名人数,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客观试题,应聘论文为主观试题。 满分为100分。 论文分为A类、B类、C类。部队、师、市职务的,使用申请A类试卷; 团、野战机构岗位,使用申请B类试卷; 行政执法岗位使用C类试卷。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职务的,必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范围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和《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专业科目笔试大纲》执行。
2. 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4年3月16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00-16:30 PM 讨论
公安专业笔试将于2024年3月17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上述考试均设在乌鲁木齐市及兵团所辖师市。 报考者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相同)。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文职部门确定各岗位笔试及格分数线。 南疆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适当优先。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中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及格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业务能力考试和论文考试成绩合并计算,各占50%。 设有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考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
(二)面试
笔试通过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员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
1、资格审查。 面试前2024公务员招考报名人数,招考机构或者省、市公务员部门应当对面试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申请人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未按照招聘机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对同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用。 面试候选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位置调整。 若无人应聘或因笔试成绩不及格,空缺职位将进行调整。 转岗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考生答同一类型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 调动公告、职务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申请人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
(三)总分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处理。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综合,保留原计算值。
(四)体能评估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还需要进行身体测试。 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聘任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执行,结果当场公布。 只有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
4. 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手册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个别岗位体检相关项目标准调整,详见《岗位一览表》。
考察前,如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每个链接的每个位置只会被填充一次。 进场检查后,将不予更换。
5、检查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机构采用现场走访、个别面试、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审核、社会信用记录查询、个人面谈等方式了解和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应聘者的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应避免的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考试突出政治标准,政治不合格者坚决拒绝录用。
六、公告
拟录用的考生,由招考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选拔,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构名称、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举报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招聘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间举报并查实影响招聘问题的,不予受理; 若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将暂停招聘,待仔细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应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相关材料留存至本人档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内,发现新录用公务员不符合公务员资格、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或者不合格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等级规定》、《关于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通过特殊岗位招聘等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 未达到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动(含公开选拔)到其他机构或者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
考试组织实施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告。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
本次招聘不出版或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于社会上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请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到损害。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兵团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录: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一览表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4.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专业科目笔试大纲
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站链接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选拔生报名推荐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24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