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根据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考院〔2012〕39号)精神,制定本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承认道德、智力、身体和审美素质。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2792 浙江招生代码:0065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鲁迅故里——浙江绍兴。 始建于1981年,现有14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5个职业专业,包括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韩语)、阿拉伯语、印尼语。 拥有汉语、泰语、捷克语、土耳其语、波兰语、波斯语、印地语等17种外语,拥有一级专业施工点14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0个、国家一级2个一流的本科课程。 拥有9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外语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
第九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学业成绩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已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颁发全日制本科学位由教育部。 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
第十条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稷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应当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为:-。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20人。
第十五条 时间表(如有变动,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15日21:00(逾期不予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日至3月15日21:00;
3、资格审查:2024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4、考试成绩查询及网上缴费: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
5、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6、综合质量检测时间:2024年4月13-14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一周,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成绩。
第十六条 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
2、已报名参加2024年浙江省高考;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成绩要求为B级以上,其他科目为D级以上;
4、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历届学生为P级及以上);
5.我校承认往届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生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普通技术、信息技术学科成绩和新高考改革后技术学科成绩的,以该学科最高成绩作为技术学科。 学科学术能力测试水平、自选综合测试不计分。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进行网上申请。
2、每位考生仅限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提示。 确认后,“浙江大学”将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一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在A4纸上,填表后需加盖高中公章。
4.上传注册材料
①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并本人签字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
② 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优势、家庭情况以及进入大学的发展目标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必须由考生在 A4 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 申请国际商务专业国际迎新班学生的个人陈述还应包括不少于300字,支持其英语水平和未来的考研计划。
以上材料须扫描并以JPG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图片必须清晰,大小不超过2M。 无需邮寄。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无需上传。
第五章 遴选程序
第十八条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核: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注册资格进行审核后,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评定合格考生。 满分为100分。 原则上,评价结果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最后一位成绩相同的全部为入围)。 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的,按10倍计分,全部考生入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规定费用后,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即可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考试。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本专业学习的语言能力(含英语)、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 综合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专业计划中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相同成绩的考生)成绩将全部入围)2024年英语三级考试成绩查询,然后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看综合考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考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换算。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高考总成绩(折算成满分) 100分)×70%。
学业水平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A级为10分,B级为8分,C级为6分,D级为4分,E级及以下不计入。
第二十二条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在“普通提前录取”中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必须与入围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学校只招收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规则:各招生专业按照1:1的比例确定校内申请基准。 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将根据其专业志向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考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具有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学分或者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提交申请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专业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的110%的,招生人数控制在各专业拟报考考生人数的85%以内。主要(四舍五入到小数点)。
第二十七条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有下列情况的:报考期间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其学历、学位证书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作废、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非法获取证书、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登记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充入学、冒充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获取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准入审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2024年英语三级考试成绩查询,收取入学考试费每人140元;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免收报名费。 付款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所缴纳的申请费将不予退还。
第二十九条 收费方式:通过统一支付平台在线支付。 具体流程为:
1.关注微信公众号“越秀数字校园”,或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
2.选择“不用学生证登录”;
3、登录后界面跳转至学费系统查看个人信息及需缴纳金额;
4、验证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付款,界面将跳转至学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付款。 (注:如果您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系统只能使用微信支付,如果扫描二维码进入,可以选择对应的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点击确认支付完成支付。
第三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者将予以注册并取得正式学籍。
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