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2022] ]第3号)、《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的通知》(教部[2023]3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的要求山东省教育厅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01
组织领导
(一)设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的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信息开发研究中心担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医院、各学院主要行政同志组成。 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复试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调整方案,协调相关保障工作。 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员办公室)、研究生办、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督导组,对招生院校复试全过程进行检查。 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二)各学院成立由7-9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由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来自各学科、各学科的方向导师和学院纪检委员会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工作。复试招生工作。 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名单需提前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专业和复试学生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每个复试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应包括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单独负责英语听力和听力测试。口语测试。
(四)对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如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我校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成员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组成员须报高校招生工作组备案。
02
工作要求
(1)安全。 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山东建筑大学录取分数线,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排练等工作。
(2)公平性。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严格考试作风和纪律,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 根据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点网校哪个好,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03
重新测试
一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复试比例
各专业(方向)根据学校下达的拟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学生人数。
2、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以2023年全国A类地区线为准。 全国在线学生比例超过120%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可按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确定。
《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按专业(方向)国家水平单科扣10分,总分扣40分。
根据上述要求,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办公室提供的模板,制定各专业(方向)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办公室审核备案。 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研究生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 复试及拟录取方式包括: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拟招生计划、第一志愿人数、复试要求、复试方式、拟录取方式、拟录取人数转账等
二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本科(专科)成绩单、思想汇报。教育和学校招生手册。 政治素质道德考核表(附件)等材料应通过“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提交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遵守《202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指南》和《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 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申请“退役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前的相关学历材料、《入伍批准函》和《退役现役证明》; 跨专业考生的复试资格由学院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对相应专业的要求,同等学历的考生复试前须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 每次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不计入拟录取分数线。 。 各科目附加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复试资格。 符合条件的跨专业考生将按照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补充考试。
复试合格者须缴纳复试费,艺术设计类考生为240元,其他考生为180元。
2、加分资格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拥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志愿者服务”等项目中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出国汉语教师》将有资格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并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初分基础上加分10分,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入选“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人员,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军队二等功以上成绩,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参加“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项目的人员已完成服务期,并被评定为合格以上。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试总成绩上加15分。
三
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检形式:现场复检或网络远程复检
各学院可根据单选学生在线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综合考虑,确定复试形式。 同一院校原则上应采用相同的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必须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现场专业笔试,并提前准备笔试题。 命题、试卷打印、标准化考场监考、阅卷等相关工作。
2、在线远程复试:在线远程复试采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 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选择其他可靠的平台(腾讯会议等),但各专业必须使用同一复试平台。 选择平台后须向研究生处备案,链接及操作说明将提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 主要由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复试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笔试科目)、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一)外语水平考试:满分50分。 现场复试应单独组织英语测试。 在线远程复试可结合综合面试进行英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基础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参加现场复试的各学院将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大纲提前准备笔试试卷A\B,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团体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各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院校将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大纲准备充足的题库。 考生随机抽取问题并当场回答。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但需要提前向考生公告,时间为10-1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时间15-20分钟。 将通过面试和提问的方式检验应聘者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重点考试内容包括:大学学习成绩、特长和兴趣、综合学科(专业)知识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和能力、思维逻辑和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MEM、MBA、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学专业复试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内容和分数计算办法由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自主制定,报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
四
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自愿考生复试将在2023年招生计划发布后组织实施,预计于3月底、4月初进行。 调整后的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在4月6日以后进行。
2、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说明、现场复试程序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
复试流程管理
1.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工作机制选择复试题”。
2、加强考生身份审核核实,通过“报考资料库”、“学籍学历资料库”、“人口信息资料库”、“考生考试”等综合比对,严防复试“替补”诚信档案”。 采取“双摄像头”、“防缩屏”等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通过吞吐量等AI技术作弊,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制定复检工作程序、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采取现场复检的院校要按照学校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优化工作环节,减少人员聚集; 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单位应提前调试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和设备(包括备份网络、设备和软件),组织模拟演练,与考生一一进行软件和设备测试复试前,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利。 ,稳定。
4、明确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 要按照“严格、谨慎、细致、务实”的要求,尽力保证复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通过培训、签订保密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提出安全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参加复试人员的保密意识。
5、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原则上,同一学科(门类)、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组的复试内容、复试时长、考试难度和成绩评价标准应当统一。 组织笔试的院校应当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考试科目、时长、分数等。 面试由复试专家集中进行。 面试组应当对候选人的回答进行现场记录。 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六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内容应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 《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治素质道德考核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在面试过程中,候选人的诚信度将得到加强。 必要时,可通过“函转”或“外转”方式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体检
我校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要求。 按照《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04
调整
(1)调整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的调整系统将在科研招聘网调整系统开放后立即开启。 对录取不满意的专业如有调整,将根据具体情况再次开放,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二)调整要求
1.符合转入学科(专业)申请条件和复试资格,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符合2023年转入、转入学科地区国家A类标准。 各学科(专业)可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考生的初试成绩、本科(专科)科目所修专业或学术水平要求进行调整。 转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当是在职就业人员。
2.申请转专业应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可在不同学科任教的专业可在相应专业一级学科内跨门类转专业) 。 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统一考试考生初试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
4. 法学硕士(非法学)仅接受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的转学考生; 法学硕士(法学)仅接受申请法学硕士(法学)的转学候选人。
5、校内、校外转学的考生均需通过燕赵网调剂系统进行转学登记。
上述要求中未明确事项或者与教育部、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整过程
1、考生打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信息平台系统后,登录系统并填写调整申请。 学校确定调整考生名单后,将在“全国调整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调整系统中的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2、考生完成复试后,学校初步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全国考研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网络。 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录取通知书。 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校有权撤销已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书,并对其他考生进行补充录取。
3.调整期间,根据生源情况和计划变化,可随时调整转入专业和招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系统公告( )。
(四)转学生的选拔
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插班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提交转学申请的顺序等非学术标准不得单纯作为选拔依据。
各学院应在复试计划中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组批准的转学生选拔原则。
05
入场
(一)总分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满分300分):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
2.其他专业(满分500分):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总分排名法
各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和转学考生分别排名。 如果录取分数相同,则初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复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未通过(60分以下);
2、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90分以下);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180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各学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办公室。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经具体工作人员、研究生处处长、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学校和国家硕士学位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
06
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严格的复试纪律要求考生诚信签署复试承诺书。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试。 复试不合格的山东建筑大学录取分数线,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校各招生单位是负责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主体。 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有责任的主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员。 各单位、复试组要对学校硕士学位招生工作和每位考生负责,切实做好复试招生各环节工作。 严禁在复试招生中影响招生公平和进行个人舞弊。 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体系
复试录取过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督导组进行督导。 对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