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特岗办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规模
(一)招募范围:各县(市、区)乡镇学校、村小学及教学点。
(二)招聘规模:774人。具体招聘信息详见《2023年延安市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方案》及各县(市、区)招聘公告。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生为主,可适量招聘少量普通高校师范专业研究生和专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标准》要求。政治素质优良,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在职或待业表现良好,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禁止就业的违法记录和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事业。
2.任职资格与任职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该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及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或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录用条件的社会人员。未在基层完成服务期的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人员除外)或在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4、身体条件和精神条件。申请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和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要求,能适应任职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分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学生优先,师范教育专业研究生、本科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先,有教学经验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实习教学半年以上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三、服务期限及范围
特职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间均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2024年陕西特岗教师报名入口,可根据当地教育需要在本县域内农村学校间流动。
三、招聘表格及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省教育厅官网、延安市教育局官网、各县(市、区)政府网站等发布。
(二)网上报名。“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其中:6月30日9时-18时为志愿者分配时间),各县(市、区)负责统筹协调、开展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志愿者报名网上资格审核。人选资格初审通过后,所报岗位不得更改。尚未实施校内岗位设置方案的县(市、区),将在笔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布专职教师招聘分配方案。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考试及相关工作。对德育法治、体育健康、外语、理科、劳动、艺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薄弱紧缺学科教师、边远山区县域教师,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降低考试比例或不设考试比例,可设置最低分数线。对特别边远艰苦或师资流失严重的地区,可优先考虑本地学生。全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0日9时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周六)。
(五)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的三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的除外);未达到三倍的岗位,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所有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排名最后一位分数相同的,将一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为确保今年特岗招聘工作完成率100%,各地不得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减少或取消岗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牵头岗位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因各种因素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局在各县(市、区)统筹分配,确保一个岗位都不能漏掉。
(六)面试、体检与考察。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当场将结果告知考生。面试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后,各县(市、区)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因自愿退出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备案公示。各县(市、区)特派员办事处将拟聘用人选名单以及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复印件,连同体检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特派员办事处备案审核后,由县(市、区)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选。
(八)补招与签约。2023级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到有关县(市、区)报到,未办理请假等相关手续一周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机会(各地应在与考生签署的《考试诚信函》中明确注明)。各县(市、区)可视情况确定补招事项,第一次补招应于8月10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可按顺序逐一征集考生意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整,确保招聘计划按期完成。未完成第一次补招的县(市、区)可按规定组织第二次招聘,填补招聘或调整计划的空缺,确保招聘完成率。对艰苦边远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特岗教师招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第二次补充招聘应于8月15日前完成。
(九)集中培训。各县(市、区)特派员办事处要集中安排组织新任教师、特别是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上岗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具体时间由当地安排2024年陕西特岗教师报名入口,但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十)到任教。特岗教师应当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学校到任教。
四、服务期管理
特岗教师任职(服务)期限为三年,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特岗所)代县管理,负责所任教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间计算其工龄和教龄。县(市、区)特岗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陕组通发〔2010〕87号)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存,作为服务期满申领特岗服务证的主要依据),市特岗所每年抽查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将依法及时处理。对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进入面试阶段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任职资格的;或未按要求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约定,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在服务期结束前离职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特岗教师任职资格,并纳入省教育和人事部门应聘人员诚信数据库。
严禁借调、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者非教育教学岗位任职。
5. 服务期限到期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师发[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保〔2017〕11号)要求,对已任职期满、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再直接办理聘任手续,确保全部留任。留任并按规定留任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任职不少于3年。 对任职后参与学位提升工作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二)自主择业。特岗教师任职期满不愿继续留在原岗位的,允许其自主择业。找到工作且户口已转入县(市、区)的,应当办理调动手续;户口尚未转入县(市、区)的,应当办理派遣手续。
六、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应聘岗位;如应聘人员因虚报资格条件不符或经考试部门审核不实而进入考试环节,该应聘人员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网上审核、面试前资格审核以及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招聘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