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包含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名额、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宿舍条件、奖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务必了解清楚。一般计划招生名额不变2024年太原工业学院分数线,但因生源质量较高可增加招生指标,一般不会减少指标。考生在确定报考院校和填写专业时,应仔细阅读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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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证学校各项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考核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学校代码:14101。学校性质:公立。所在地: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普通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入选规则
第六条 学校应当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2024年太原工业学院分数线,并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分配。学校不设立预留计划。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指导原则》。
第九条 平行志愿录取时,审核考生档案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加分或者减分应当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并列报考生,学校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差。同一份报考名单内,当报考生专业不能全部满足时,如同意调整专业,则调整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同一份报考名单内成绩相同时,综合改革省份优先考虑的历史专业和非综合改革省份的文科专业按汉语、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改革省份优先考虑的物理专业和非综合改革省份的理工科专业按数学、汉语、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条 非并志愿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成绩以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对已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并志愿录取的体育专业考生录取:对已录取的考生,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成绩相同时,文化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按专业优先录取”的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对各专业录取学生的外语水平不作限制,但学校公共外语专业只组织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专科以上学历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对经学校核准的拟录取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完成后,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负责签发。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编辑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学费标准的通知》(金改费收发〔2018〕293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项目。
第二十二条 完成本科学习,经考试合格,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