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时间点:年龄自1月1日起计算,如年龄要求为45岁及以下,即指申请人出生日期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学籍证明报告或毕业生注册证明。外国留学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及学位证明。报名所需的其他各类证书及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考生未按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证书,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海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专业资格证书;⑤专业建设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⑥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⑦《长江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须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上传至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招聘系统,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024年长江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2024年长江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学校对报考人员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违反师德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5. 评估
本次招聘测评将以面试替代笔试形式进行,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将提前5天在学校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也可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获得通知。
(一)面试内容:面试分为面谈、教学试讲、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面试及格分数线最低为70分,仅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及格分数线最低为80分,分数线以下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二)面试形式:
①A类领军人才:通过面试,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②B类高技能人才:采取教学试讲、专业技能考试方式。
教学试讲采用模拟教学方式(无学生在场),时长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风度翩翩等,占面试成绩的70%;
专业技能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核形式进行,考官将对应聘人员的动手实践能力、工作态度、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并给予综合评价和评分,占面试成绩的30%。
③C类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通过教学试讲、综合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规则同上;
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评委提问、考生回答。考官将对考生的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对教育的认知态度以及自身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评分,评分占面试成绩的30%。
3. 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以百分比计分,计算总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分相同,有优先要求的岗位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用;无优先要求的岗位,面试考核小组可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分数较高者优先录用。
6. 体格检查、心理评估和调查
1.体格检查
1.体检考核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湖北省指定三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长江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测试免费。
3、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结论为准。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怀孕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根据医生建议推迟可能影响胎儿健康的体检项目,孕期结束后补考相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 调查
1.考试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审查其聘用资格。如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如考生因自愿退学、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可按总成绩排序决定其入学名额填补。
七、宣传
1、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在长江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公示内容存在严重问题,有证据证明应聘者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取消其聘任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公示内容存在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8. 就业
(一)签订聘用合同。高层次人才首聘期5年,实行岗位管理。约定试用期,计入聘用期限。试用期满,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自收到录用通知之日起30日内)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予以更换。
(三)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职人员入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九、违纪违法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0.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平台:长江职业学院网站()和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网站()为招生情况、相关通知、录取通知、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918号(光谷校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电商大道1号(武汉新城校区)
附录:
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长江职业学院
2024 年 2 月 3 日
附件【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说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