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即将开始,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候选人的确定
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2024年辽宁省公务员成绩查询,市级以上甲类试卷笔试及格分数线为50分,县(市、区)级以下乙类试卷笔试及格分数线为45分。其中,公安机关市级以上甲类试卷笔试及格分数线为50分,公安专业科目及格分数线为50分;县(市、区)级以下乙类试卷笔试及格分数线为45分,公安专业科目及格分数线为50分。
在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也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候选人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的岗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其他报考该岗位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候选人。补录后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补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其中,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补录原则按有关公告执行。
2.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7日9时至3月27日17时2024年辽宁省公务员成绩查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明等。资格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参加考试人员原单位同意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核实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对于已就业、难以从原单位取得考试同意证明的考生,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失业证明。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保管的,由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至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的,由相应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申请人,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于“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省团委出具;属于“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区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出具;属于“三托一帮”计划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服役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
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的人员,按本县(市、区)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按本县(市、区)生源报考的,须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存放在学校的,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档案存放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机构的,由保管机构出具证明。
四、资格审查安排
报考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登录各市相关网站查阅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报考省属机关、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属机关(单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考生的资格审查由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请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及招考机构联系电话,并咨询所报考单位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分别由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资格审查拟聘人员名单上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补办。
2.请您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