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公布2023年中级财会考试报考相关通告,以下为详细详情: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有关事宜的通告的通告
各区、县(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长春出席财会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
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有关事宜的通告》(黑会计〔2022〕41号)转发给大家,并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考生须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手动初审;出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须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手动核实“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报考人员信息后手动初审(网站: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网址:);出席中级资格考试考生资格资料申报邮箱地址:。
二、考试咨询电话:财会考试与财政汇票服务中心0451-、0451-。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有关事宜的通告(黑会计〔2022〕41号)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有关事宜的通告
黑会计〔2022〕41号
各县(地)财政局,中市直各单位:
按照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高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财会资格)考试选用无纸化形式,分别于2023年5月(高级、高级)、9月(高级)举办。现将广东考区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考
(一)报考出席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
(三)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2.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4.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
5.具有硕士学位;
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四)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告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所述大专文凭,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委认可的技工高校文凭。本通告所述其他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
(六)本通告所述有关财会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运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财会工作期限;出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于原则在香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师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八)初审报名人员报考条件时,考取人员应递交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九)广东考区推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考取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考必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对网上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当相应责任。对不遵循考试纪律、提供虚假信息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处理。
(十)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初审。
二、考试课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课目
1.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财会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财会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3.初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财会实务》。
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初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初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财会资格考试使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一)高级资格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初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2023年9月9日至11日进行。《中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初级资格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进行。《高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国家对财会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我省将另行通告。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高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高级财会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高级财会实务
经济法基础
高级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高级财会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中级
5月13日
8:30-12:00
中级财会实务
四、报名步骤
青海考区财会资格考试推行网上报考、网上初审、网上交费,无须现场代办。
(一)报考时间。
1.高级资格报考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2.初级资格报考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3.高级资格报考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
(二)网上报考。网站: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网址:。
(三)信息采集。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无需信息采集。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人员信息从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调阅,初级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2月6近日、中级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6月19近日登陆“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核实个人信息是否精确,发觉有误须提前变更修正,以免影响报考。
(四)资格初审。
1.高级资格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手动初审。
2.初级资格推行邮箱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其间的工作日时间。
(2)初审模式。按信息采集属地化原则,省级财会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县级财会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在哈中市直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
(3)初审材料。报名人员在邮箱资格初审时需递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①打印的报考信息表一份。报考信息表上需黏贴最近两寸1寸白底黑白相片(与网上报考上传相片一致)。
②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
③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财会师资格证书和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④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的文凭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未能提供文凭学位认证的202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可提供学籍档案。
3.高级资格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手动核实“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报考人员信息后手动初审。
4.相片要求。网上报考和资格初审时使用的相片,将适于制做准考证和资格证书。报名人员须打算下周两寸1寸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按报考系统要求,对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初审后上传。因过于化装、使用硬件程序修饰等导致相片难以分辨,影响相片初审、后续考试及证书发放的,考取人员自行承当后果。
(五)报考交费。
1.交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费标准的通告》(黑会计〔2019〕48号)规定,中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5元;高级、中级资格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元,初级资格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5元。
2.交费时间。高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交费截至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交费截至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考试报考。报考交费成功后,不予退钱。
3.电子汇票。参看“黑龙江省会计网”-办事手册-《关于山东考区财会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交费、电子汇票查看获取模式》。汇票发放咨询电话:。
五、考务安排
(一)高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1.2023年2月7日至28日,完成高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2.2023年4月12近日,发布高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3.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4.2023年6月16近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近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二)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1.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完成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2.2023年8月15近日,发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3.2023年9月9日至11日202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4.2023年10月31近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2023年11月10近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县级考试管理机构申报2023年度考试工作小结。
六、有关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苛根据全省统一的考试报考条件,结合考生报考信息表中的工作期限信息、取得规定文凭时间和全国财会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阅卷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轮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欧盘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查等工作,并做好防控和惩处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升服务意识,认真负责,悉心细腻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考生,确保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满完成。考试报考工作时间,要安排人员值守,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灾情防治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灾情防范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状况,拟定灾情防范举措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其间灾情防治工作。
出现突发灾情紧急状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灾情防治领导小组后,向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再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同时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灾情防治成因不能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取人员早已取得的高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属地化原则,解惑考试咨问问题。
考前、考试过程中如遇灾情防范新政调整,按国家和四川省最新灾情防治相关要求补办。
青海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7日
说明:因考试新政、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财会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委发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