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省(市)财政局,四川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依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吉会计〔2019〕899号),现将2023年度全国财会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告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均应根据国家规定出席财会人员继续教育。
(二)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须要确定,包括财会、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课目和公需课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形式
(一)报考时间。全国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报考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报考模式。报考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快捷入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人员类型,踏入“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输入正确的信息点击登陆后即可报考学习,详细操作参看《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手册》。
三、学习方法
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主要有网路教育、面授教育、集团化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等形式。网路教育通过“网络轮训”功能模块进行管理2023吉林省会计网继续教育,其他学习方法通过“学分折算”功能模块进行管理。
(一)网路教育。财会人员选择网路教育的,在“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网络轮训”模块,选择年度,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路轮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报考、缴费、选课及学习。课程选取后应当在当初规定的时间内读完,不得随意中断或选举,否则不能记录选举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递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路轮训机构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初的继续教育。
(二)其他学习模式。财会人员通过网路教育外其他形式学习的,在“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学分折算”模块,选择折算类别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财会管理部委初审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初继续教育。
四、学分管理
2023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推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超过90学分,当初有效,不得摊销之后年度。其中,专业课目不得超过60学分。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财会人员出席继续教育的学习方法确定。选择网路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估算,即财会人员出席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课目不得超过20学时(60学分);选择其他学习方法的,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第十七条规定,并经当地财政财会管理部委初审确认后,按当初累计取得90学分估算。
五、收费标准
2023年度继续教育网路教育计费标准继续沿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备副高、正中级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财会人员为180元/人/年2023吉林省会计网继续教育,其他财会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路轮训机构直接缴纳学费、开具收据。
六、其他要求
(一)财会人员应当在交费曾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填报补学曾经年度继续教育或曾经年度已交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财会人员,应当在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曾经年度选择北京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网路教育且未完成学习的财会人员,必须在2023年完成所有学习,自2024年起不再提供服务。
(二)对无故不出席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财会人员,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规定,不能出席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财会工作者及高档财会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财会管理部委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推进监督管理,随时把握财会人员学习状况,紧密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察财会人员按量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列,增强学习疗效。
附件:《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路轮训机构名单》
山西省财政厅
2023年5月4日
附件:
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路轮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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