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会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10号
依据《关于2021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2021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财会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召开,全部选用无纸化形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课目与大纲
(一)考试课目
高级财会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财会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出席高级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财会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021年度高级财会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一)初级财会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办,共3个批次,各科目详细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高级财会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中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二)2021年10月20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高级财会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出席高级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2.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4.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
5.具有硕士学位。
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三)本公告所述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
(四)本公告所述有关财会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于原则在香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师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三)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五、报名形式及步骤
(一)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推行网上报考。
(二)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为2021年度高级财会资格考试报考系统开通时间,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1年1月31近日,发布本地区2021年度高级财会资格考试报考时间、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考生应在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本地区报考日期内,完成考试报考确认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手动舍弃考试报考,届时将不能出席考试。在报考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更改。
(三)2021年8月10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高级财会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的起止时间。
考生应在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本地区准考证复印起止日期内,复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出席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必知。
(四)考生应按要求递交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五)报考时使用的相片,将适于制做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打算标准护照数字相片(蓝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根据规定要求,对报考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初审后再进行上传。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循考试纪律2023会计中级报名,认真复习,诚信出席考试。有关部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规违法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根据当地新冠肝炎灾情防治工作要求2023会计中级报名,做好个人防治,并积极配合当地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