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会计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学士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至少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提及的相关会计工作年度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学生,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获得所需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时间之和。
(五)符合注册条件的在职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到所在单位所在地注册; 在校学生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到学籍所在地注册; 其他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2024年青海中级会计报名官网,应当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登记。 。
符合登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内地登记。 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登记; 如果您是学生,您应该在您的学生身份所在地进行注册。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地点参加考试。
(六)审核申请人申请要求时,申请人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2. 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 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批次。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践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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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资格考试日程
1、2022年2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将本地区2022年中级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并抄送国家会计总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开通“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 考试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4:00。
三、2022年8月10日前2024年青海中级会计报名官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起止时间。
4、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
5、2022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阅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发布主观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六、2022年9月2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分工作,并将评分数据(光盘)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分别向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告,并附上本地区的数据。 统计汇总表、数据报告清单和评估工作书面报告。
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分过程中要重视对同类试卷的检查,特别是对“同正确、同错率”较高的试卷,要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和评判。 确为相同试卷的,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审查。
七、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评分质量数据核查和抽查后,发布2022年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结果在本地区予以公布和咨询。 电话和电子邮件。
八、考试成绩和资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资格人员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并将资格人员相关信息和书面资料报送部会计司财务部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告。
5、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认真负责地审核报名资格。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开考前2天内完成监考人员、考试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在开考前1天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考机的检查工作。考试开始。 ,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行为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将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告知考生,确保2022年会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资格审查顺利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根据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及时研判形势,制定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遇有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无法正常组织考试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会商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暂停相关考区考试和考试。分,并通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 有关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向考生作出说明。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获得的中级资格考试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六)2022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完成本年度考试相关材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并将2022年考试成绩报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 考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