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会计人员应在参加继续教育后,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继续教育记录表》交会计人员所在单位。
1. 登录:访问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点击“会计管理”-“会计继续教育学习”,使用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
2. 选择课程:登录后,选择课程,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学习。
3. 听课并学习:选择课程后,点击进入学习,听课学习完成并考试合格后即可。
注意事项:
1. 每个学员可以自由选择课程学习,不受学时限制。
2. 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次数不限。
3. 每年完成规定学分后,可以获得继续教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