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县(市)区现场初审点
无为市卫健委地址:无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电话:
湾沚区卫健委地址:湾沚区公共卫生大厦十楼卫健委1013室医政医教股,电话:
和县区卫健委地址:繁阳镇红花大道99号和县区卫生健康执委会医政医教股508室,电话:
南丰县卫健委地址:南丰县籍山镇籍山大街南丰县卫健委大厦4楼医政医教科,电话:
月湖区卫健委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鸠江区游客服务中心2楼13号窗口电话:-
弋江区卫健委地址:弋江区利民路34号政务服务中心(瑞丰商博城旁边),电话:
信州区卫健委地址:镜湖区九华北路715号官陡街道办事处南楼402办公室,电话: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地址: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原三山区政府)407办公室,电话: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地址:恒山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13楼1305室,电话:
二、受理范围及时间安排
1、市直现场初审点委托市医师商会负责省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初审工作。
2月20日—3月5日,傍晚9:00—11:00;晚上14:30—16:30。
2月20日下午:苏州昭美外科诊所、芜湖江城中中医结合诊所、芜湖和平诊所、通用环球铁建苏州诊所、芜湖市第三人民诊所。
2月20日凌晨:苏州广济诊所、芜湖邦尔外科诊所、芜湖杨家门诊所、芜湖伊莱美整容眼科诊所、芜湖市第四人民诊所。
2月21日下午:安医大附属扬州海螺诊所、芜湖新安西医诊所、芜湖丰田新瓮城中中医结合诊所、芜湖伊丽莎白妇产诊所、芜湖恬静诊所。
2月21日晚上:南昌达健医学检测试验室、芜湖海南安宁疗护中心、芜湖知微病理确诊中心、芜湖皖江口腔诊所、芜湖爱尔外科诊所。
2月22日下午:苏州华康诊所、芜湖迈新医学检测试验室、芜湖新东方外科诊所、芜湖市急救中心、芜湖滨江复健诊所。
2月22日晚上:苏州市第一人民诊所、安徽省皖南复健诊所(苏州市第五人民诊所)、芜湖胤星医学检测试验室、芜湖市第六人民诊所。
2月23日下午:合肥市肝病预防治制中心、芜湖市卫生监督所、芜湖市妇婴美容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芜湖市手足眼科诊所、芜湖市第二人民诊所。
2月23日凌晨:合肥市地病站、芜湖市口腔诊所、芜湖地区艺校附属口腔诊所、芜湖市西医诊所、芜湖市中心血库。
3月6日—3月17日:初审各省(市)区初审点材料,为喜迎考区复审做打算。
2、各县(市)区现场初审点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现场初审工作。
现场初审时间为2月20日-3月5日,详细安排由各省(市)区卫健委自行决定,考生可与各省(市)区卫健委联系。
三、现场初审递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报考系统复印)。
2、确认现场复印《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交各初审点。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3、《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核实确认表》(附件1)。
4、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附件2);应届结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结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3,即报考系统中附录3)。
5、本人有效身分证明及打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打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结业证书原件遗失或破损的,本科文凭及以上的可以联系结业学院出示“毕业证明书”代替结业证书,本科文凭的可以使用市级教育行政部委出示的“学历证明书”代替。结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分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分信息批驳材料。
7、具有助理资格考取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打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打印件上加盖单位私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打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打印件。
10、申请出席口试的考生需提供《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波段医学专业口试申请表》(附件4)。
现场初审时,请将上述材料(打印件一律用A4纸打印)依照次序装订好。上述材料除第2项外2023执业医师现场确认,其他均为一式一份。
四、缴费及准考证复印
2023年继续推行网上分阶段交费、网上复印准考证。详细交费时间以国家医考中心发布为准。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初审责任。各省(市)区、各单位要增加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初审责任,严苛落实签字负责制,确保初审过程可溯源、可倒查,产生“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捕到位”的工作模式。考区将对各考点资格初审工作举行不定期、不打招呼的评估检测,评估不合格的限期责令整改,并通报全国,导致后果的严厉问责。
2、严格报考条件。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严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九、十、十一条执行。非常是具备高等学院相关医学专业本科文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可以出席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考生递交现场初审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确认将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禁止外县考生、不在本单位工作的考生挂靠。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递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五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结业证书考取的,无论本人是否具备真实学籍2023执业医师现场确认,都将根据“使用虚假材料报考”进行处理。同时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根据《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方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计入不良记分。
请各省(市)区、各单位告诫考生继续紧密关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省、市卫健委官网通告。
附件:
附件1: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核实确认表.doc
附件2:湖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doc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结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docx
附件4: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波段医学专业口试申请表.docx
附件5: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皖卫传[2023]41号).pdf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