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执委会2023年第1号公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25号公告、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23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及时间
考试报考包括网上报考和现场初审两个部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考生按照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持有效身分护照按有关规定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如实精确补报个人信息,不得跨考点报考。
我区考生考点均为“杭州”,请正确选择。网报上传个人相片为最近(6个月内)小2寸白底护照照(相片应当清晰,色温足够,头像占相片的2/3,露眉露耳,jpg格式,文件大小大于40KB,不容许使用自照相)。
现场初审为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期间,详细安排届时另行通告,请关注网站信息和“健康杭州”微信公众号。
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出席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曾经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须完成网上报考并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直接出席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美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
(二)2023年继续对考取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型)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推行口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考时自愿选择是否出席口试考试。报名口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述条件:
1.申报名生为现今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助理资格报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执业范围已注册急救医学专业或儿科专业;
2.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打印件和考生口试申请表(附件1),已取得助理资格报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需递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
报名全省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递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用A4纸复印)。
(二)本人有效身分证明原件及打印件。本人有效身分护照(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市民身分证、临时身分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党员、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市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市民身分证(港澳台考生)、护照(法籍考生)。
(三)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本科及以上文凭需同时递交2023年2月后出示的学信网“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脱产硕士及以上文凭考生需同时递交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递交中学证明(附件2)。非台湾文凭考生还须递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示的《国外文凭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见习)机构出示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附件3),港澳台和英籍考生须递交《台湾、香港、澳门市民出席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见习申请初审表》或《外籍人员出席美国医师资格考试见习申请初审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报送执业医师考试的,须递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附件4),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致使注册时间不满足报名期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递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打印件。
(七)考取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型医师资格考试的,须递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结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结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5)。
(九)考生最近(6个月内)小2寸白底护照照(与网上报考上传的相片一致)。
(十)其他初审时觉得有必要补充的工作经历材料(如近一年内试用医疗机构公积金收取状况等)。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1.临床类型:2023年6月3日-14日。
2.西医类型:2023年6月3日-11日。
3.口腔类型:2023年6月3日-8日。
4.公共卫生类型:2023年6月3日-4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出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三年有效。详细考试时间和基地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
1.临床类型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9日上午16:30-18:30和20日下午9:00-11:00,晚上13:30-15:30、16:30-18:30。
2.临床类型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8日晚上9:00-11:00,中午13:30-15:30。
3.西医类型(西医、中中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型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型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8日晚上9:00-11:002023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午13:30-15:30和19日早上9:00-11:00,中午13:30-15:30。
4.西医类型(西医、中中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型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型执业助理医师和山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9日早上9:00-11:00,中午13:30-15:30。
5.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口试:2023年8月19日晚上11:05-11:35。
医学综合考试为计算机化考试,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口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五、考试计费方式及标准
(一)计费方式
选用网上分段交费模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初审通过,即可在网上缴交报考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交费开放时间段为2月20日至3月2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发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交医学综合考试费,交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日至7月2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考生,须缴付报考费和医学综合考试费,交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日至7月2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取考试费,视为手动舍弃报名资格,不再另行开放交费。
(二)计费标准
1.报考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按照浙价费〔2012〕207号及浙价费〔2016〕70号文件规定,索要报考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型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型考试费200元/人。
2.医学综合考试成本。执业医师类型考试费29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型考试费148元/人。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考成功后,考生须复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萧山区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2023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以届时通告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信息、缴纳考试成本的,网路报考无效。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早已网上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料初审,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条核实,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该信息将适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成因引起信息补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考生,一经查证,将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在网上自行复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复印起止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2日,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准考证复印起止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