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卫考办发〔202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告》(卫人才发〔2022〕95号)要求,现将2023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大同考点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法
2023年护农学高级(师)专业考试选用纸笔作答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详细安排如下:
其他118个专业选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考试,安排在4月15、16、22、23日两个暑假完成。详细安排如下:
考试详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考试报考
(1)网上预报考。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2023中医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美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考(注册用户,绑定微讯号,登陆报考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递交信息)。
(2)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考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详细时间以各报考点告知的时间为准。
1.报考申请表(单位初审签章);
2.有效身分护照(原件及打印件);
3.结业证(原件和打印件);
4.在外地取得本科文凭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5.本科及以上文凭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取得高级(士)考取高级(师)的考生需提供高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7.考取高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高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
(4)网上交费。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交费继续选用网路交费,交费时间为2月17-28日,通过考区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在此其间完成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视为舍弃考试。
(5)报考信息更改。考点、考区登陆考务管理系统更改考生报考信息的截至时间为2月16日。(留意:每位护照号和姓名只好注册一次;姓名、证件号信息填写错误还要同时更改,需上报国家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点、考区均未能作出更改。)
(6)准考证复印。4月6-23日期间,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印准考证。对无条件复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中的“批量复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复印准考证。部队考生于4月7-12日到报考点发放准考证。
三、有关新政条件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型的考试。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教协同逐步推行医学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硕士及以上文凭结业生出席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甘肃、西藏及四省西藏等艰辛偏远地区可放宽到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出席高级职称考试。
3.依据《中央规避灾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逐步保护关心爱惜医护人员若干举措的通告》(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肝炎灾情防范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告》(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2023中医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出席新冠肝炎灾情防治的一线医护人员,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中级职称可以提早一年报送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荣获省处级以上嘉奖奖励的,晋升高中级职称可以直接报送出席考试。出席新冠肝炎灾情防治的一线医护人员范围根据《国务院规避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猩红热灾情联防联控模式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惜医护人员举措的通告》(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早报送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新政降价。
4.凡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早一年出席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西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型的考试。
5.2023年度报名人员,其文凭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限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考取现岗位专业类型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文凭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委认可的正规高校结业文凭或学位。在估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6.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迁往外科学专业、结核病学迁往感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划归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划归妇产科和肛肠眼科专业;将西医护理迁往护农学专业,同时所有护农学专业考试中,相应提高西医内容。目录上将取消西医护农学(高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高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型,相应专业报考人员请提早做好报名计划安排。
对未纳入目录的卫生管理、中中医结合等专业,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委按照本地区实际状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方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7.凡考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考时递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考取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考时递交护士执业证书。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目成绩推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课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课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估算。已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份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考出席剩余课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考取西医护农学(高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高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型的人员通过部份课目的,在2024年考取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课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三年内通过四个课目的为考试合格,给予领取2024年考取专业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宜
因灾情成因延后举办的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试延后至2023年合并举办。2022年在四川考区成功报考出席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再重复报考,直接复印准考证后在原报考地根据要求出席考试,详细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参看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