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现场初审规范及留意事项
一、现场初审时间
(一)各省区卫健委、社发局(管理局)卫生办、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现场初审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
(二)广州市考点现场初审时间为:
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5日。
省级初审工作由广州市卫生健康推动中心健康能力增进科负责对接。
二、考生网上交费时间
以考区通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交费(公告中已进行说明)。
三、材料要求
(一)按市医考公告材料要求,次序装订,每人一本。
报考考试材料次序要求(按照考生状况,如不牵涉相关内容可忽视跳过):
1.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考点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无误后登录报考系统复印)。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考生自行登入报考系统复印)。考生最近(6个月内)小2寸白底护照照2张(与网上报考时上传的相片一致)。无需相片张贴在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
3.本人有效身分证明。本人有效身分护照(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市民身分证、临时身分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党员、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市民居住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身分证(台、港、澳考生)、护照(法籍考生)。
4.结业证书,非台湾文凭考生还须递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示的《国外文凭学位认证书》。
5.结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本科及以上文凭递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文凭递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考生试用(或见习)机构出示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港澳台和英籍考生还须递交《台湾、香港、澳门市民出席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见习申请初审表》或《外籍人员出席美国医师资格考试见习申请初审表》。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8、执业助理医师报送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递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9、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型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递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0、以曾经结业研究生文凭作为报名资格的,须在报考时递交在读小学研究生院出示的《在读研究生证明》,须在医学综合面试前提交研究生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11、应届结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结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
12、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部队相关身分证明原件及打印件,同时出示团级以上政治部委同意报名的证明。
所有材料应当由初审人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二)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汇总表(表格附后)
按类型110、120、130、210、216、220、230;140、150、340、240、250、440的次序排列。
(三)复印《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前,初审人应核实考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与报考提供的材料一致。非常是姓名、学历、专业、报名单位、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时间、编号等2023执业医师考试用书2023执业医师考试用书,如有不同,应更改后保存,选初审合格,再复印由考生签字。请告诫考生应当留可以联系到的电话号码,以便后续工作的勾通。
四、审核根据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应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方法》、《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2014版)》等考试相关规定。
五、其他留意事项
(一)市卫生健康推动中心不初审原件,各项护照原件由县区卫健委或省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初审,并签字和签章确认真实,根据谁初审谁负责的原则。凡不具有报名资格,通过各类违法方式、伪造相关报考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示虚假证明的试用(或见习)机构,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及其施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由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颁授,《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由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颁授,可以到广州市卫健委官网上查询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