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打印件(统招硕士及以上文凭但无学位证书的考生,需递交学院证明)。
4.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助理考执业、西学年报考中中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打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打印件(推行电子注册的可提供电子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引起注册时间不满足报名期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和相应执业机构出示的执业期考评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打印件)。
6.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打印件。
7.其他报考所需的资料。
8.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成功通告单。
相关机构出示的证明材料,都应当加盖单位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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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事项
1.现场确认主要是对早已网上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料初审,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条核实,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该信息将适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成因引起信息补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信息、缴纳考试成本的,报考无效。
2.考生在网上报考键入信息时,填写的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相一致。其他所有填写信息须与相关护照保持一致,不得随便修改。
3.助理升执业医师考生,在填写证书信息时2023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023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请留意“发证年月”为助理医师资格证发证日期,“注册年月”为助理医师执业证注册日期,“证书编号”为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为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4.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考生,一经查证,将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