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执委会医师资格考试执委会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的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
请考生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完成网上报考,逾期不予填报。
二、材料上传
2023年广东考区将继续选用在线上传电子相片等报考材料,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填写个人信息(陆军考生须使用身分证号报考,并如实选择个人身分类型,规范填写相应护照编号202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免影响出席军事口试),考区选择“福建”,递交报名信息后,页面将直接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广东)考生服务系统”,按页面提示进行帐户激活,上传相关护照、证明材料等原件黑白扫描件,完成后复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成功通告单》(详细步骤及要求附后)。
2020-2022年在四川考区初审通过且报考信息(含个人信息、学历、工作单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信息)无修改的考生,再度考取只需再次上传近一年“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合格证明”即可,无需重复上传已锁定的材料。其他要求请关注各设区市考点通告。
三、现场初审
现场初审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详细时间以所在考点及报考点通告为准)。考生持考取相关护照、证明材料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成功通告单》等,到工作单位所辖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认真核实个人信息(含个人相片)202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确保真实、准确、有效,确认无误后在《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签字。现场初审时考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再进行更改。
2020-2022年在四川考区初审通过的考生再度考取时,若报考信息(含个人信息、学历、工作单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信息)无修改的可不出席现场初审。若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抵达报考点再次进行现场初审。
四、注意事项
(一)现场初审主要是对早已完成网上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料初审,不接受填报名。请广大考生留意安排好时间,尽快完成网上报考。
(二)考生在现场初审比对网上递交材料时,必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若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递交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给予处理。
(三)2023年全省医师资格山东考区实践技能考试网上交费将于全国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开放,详细交费时间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卫健委-考试服务栏目”及系统预留相机号的邮件相关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