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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机构代领就业技能轮训补助
二、政策依照
《济南市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告》(济财社[2019]25号)、《关于逐步规范职业技能轮训工作的通告》(济就字[2022]8号)
三、办理条件
广州户口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待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初大学结业生、济南学籍的在校高中生、贫困家庭孙辈等
四、经办层级
区级受理初审
五、办理材料
(一)还要服务对象提供材料
1.《职业轮训补助办理表》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
3.代领职业轮训补助合同书
4.国税收据或行政事业性计费汇票
5.领取补助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每节课考勤打卡1次)和参训影像资料等
(二)还要内部校准的材料
1.身分证
2.人员身分类型证明材料(医保交费、失业登记、在校高中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官、残疾人、未升学初大学结业生等)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
六、办理步骤
(一)申请参训。符合条件的轮训对象先行申领电子医保卡,登陆浙江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下称省就业服务内网)补报个人信息(城镇登记待业人员做待业登记,企业员工做就业登记,其别人员做个人信息登记),递交个人身分证明材料。
(二)审批班期。轮训机构登陆省就业服务内网公布轮训信息,补报并核验参训人员身分信息,扫描上传参训人员市民身分证及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下称区县)提供轮训申请表(附件1)、参训人员花清册(纸质和电子版)、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轮训班主任资质证书。
(三)领取电子轮训券。区县登陆广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下称省就业服务网段)初审相关资料并通过系统校准人员信息,初审无误后,制做电子轮训券领取到参训人员电子公积金卡徐州人力资源证培训机构,并设置电子轮训券考勤打卡功能。
(四)备案开班。区县将初审通过的开班信息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通告轮训机构开班。
(五)补助报送。轮训毕业后,轮训机构在省就业服务内网补报并扫描上传《职业轮训补助办理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代领职业轮训补助合同书、税务收据或行政事业性计费汇票报送补助,并向区县提供办理补助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每节课考勤打卡1次)和参训影像资料。考勤记录不得高于规定课时的80%,参训影像资料含开班、理论教学、实操场景、鉴定考试等关键环节,时长不得高于轮训总课时的50%(经区县查证后,涉密企业轮训影像资料自行存留备查)。
(六)公示筹集。区县登陆省就业服务网段初审轮训机构递交的补助办理资料,校验资料信息完整与真实,确认无误后将轮训成果在本级政府或部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徐州人力资源证培训机构,将补助资金支付到轮训机构在中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并在系统冲销学员电子轮训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