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长沙市各市城区中学生捐助部门即将启动2023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申领工作。
国家开发建行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按揭”)是指国家开发建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含预科生)领取的、在中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代办的助学房贷。生源地助学按揭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院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大学、会计大学等培养单位(中学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出席自学考试、成人中考等非全日制中学生以及当初在院校获得了国家助学按揭的学生不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
申报及代办程序
(一)受理起止时间
本年房贷预计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按揭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为欠款中学生中考前户口所属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欠款中学生与其监护人户口在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受理部门为新乡市教育局中学生捐助管理办公室;欠款中学生与其监护人户口在渌口区、茶温县、炎南县、攸县、醴陵市,受理部门为户口所在市级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
(三)首贷中学生申领程序
首次申请补办欠款中学生须登入“生源地助学欠款中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欠款人基本信息,递交按揭申请,复印《国家开发建行生源地按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所在中学未进行预申请的中学生还要复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中学生认定表》)并补报。网上申报后,欠款中学生和共同欠款人携带各自的户籍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中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表》、《困难中学生认定表》,抵达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学生支助管理中心现场补办。首贷代办还需欠款中学生及共同欠款人现场照相完成身分认证。县捐助中心对按揭材料审查通过后,欠款中学生与共同欠款人订立国家开发建行《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欠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县捐助中心为中学生复印加盖电子私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协议》,中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院校捐助中心,于10月10近日录入存根。《借款协议》待国家开发建行广东省支行审批通过后即将生效。
(四)续贷中学生代办程序
续贷中学生可以在线远程代办,也可以现场代办。现场代办需先做网上申请,欠款人或共同欠款人一方持身分证和《申请表》到现场代办。远程续贷时,欠款中学生登录中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身分认证后,直接线上签署续贷协议,待县捐助中心完成按揭审查后,中学生收到存根验证码邮件,再度登录中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并复印电子协议和按揭《受理证明》,回校后将《受理证明》交予院校完成存根录入。
确认递交申请信息代办续贷时,须要变更身分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欠款人的,仍须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现场代办。
(五)按揭领取与支付: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对欠款中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帐户。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在国家开发交行统一规划的日期领取按揭,并将按揭资金划付至欠款中学生就读院校的建行帐户。中学生可以登录中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受理进度。
生源地按揭为信用按揭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欠款中学生必须有共同欠款人,欠款中学生和共同欠款人共同承当还贷责任。中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按揭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杂费和住宿费,超出部份可用于填补日常生活费。
全日制普通本本科中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中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按揭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高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按揭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高于1000元。中学生就学期间每年可自行决定是否申贷,不会手动续贷。
按揭年限由中学生自行选择,不能超过“剩余在校时间+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按揭不得延长协议期限,请欠款中学生依据自身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按揭时限。
中学生在读期间月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助。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欠款中学生,需持书面证明抵达市级捐助中心代办还贷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继续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揭到期日期不变。中学生自结业当初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还清月息,在5年还本宽责令内只需还清月息。如中学生结业后剩余还软时限大于5年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则按《借款协议》内约定的还贷计划还贷。结业后第五年开始按年度还清房贷本息和月息。(结业当初为第一年)。执行中国人民建行授权全省建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两年期以上按揭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按照最新LPR5Y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