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据悉,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大陆城市试点施行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新政。
依据该新政,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大陆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或则湾区急需的顶级人才;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才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来了,即湾区高等高校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才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来了,即湾区副中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参与在新加坡、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大陆仲裁员,处理大陆与台湾、内地与香港投资争端的大陆调处员等;其他人才,即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6类人才可以按照实际须要,单独或则同时申请代办赴澳门人才签注和赴香港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往来台湾或则香港地区,每次在台湾或则香港逗留不超过30天。杰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他5类人才应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才签注的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或则12367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