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有关高等高校: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综合变革施行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高职高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推动加快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变革,决定举办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已取得广东省2022年普通中考报考资格且中考报考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报考出席2022年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升本。
2.凡已取得广东省2022年普通中考报考资格的武汉户口退役士兵考生,可报考出席安排有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高校的高职专升本。
3.凡已取得广东省2022年普通中考报考资格的广东籍扶贫户孙辈且年纪不超过20周岁(2001年1月26日后出生)的考生,可报考出席北京警官职业大学定向培养法官雇员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
二、招生高校、专业及计划
结合我省院校招生工作实际湖北省招生考试网,2022年举办高职专升本的高校(以下简称“招生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见附件。高职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年度大专招生总计划。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经初审的专升本总计划内由各中学自行确定。禁止超中学专升本总计划数投档中学生。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应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订2022年高职专升本工作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叙述规范。招生章程中应明晰中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报考办法、考试课目、考试时间及地点、专业计划及调整规则、录取规则(含同分考生投档办法)、技能拔尖人员优录新政、学费标准、学籍管理、奖贷助补免举措、学历证书种类、联系方法以及其他须知等,经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初审备案后在中学网站上发布。
四、志愿补报
2022年高职专升本推行统一平台志愿补报。考生可在5月19-22日登陆广东省高职专升本统一平台(网址:)确认有关信息,选报高校及专业,每位考生限报1所高校及不超过3个专业。考生在志愿补报前必须详细阅读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各中学高职专升本报考条件及考试、录取要求、培养方式等新政。志愿补报结束后,由招生高校初审,初审合格考生依据招生章程要求,到中学现场签署相关新政知晓承诺书并交费、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工作贯串考试招生投档全过程,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将取消投档资格。2022年高职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执行,雇员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不缴纳报考费。
五、考试安排
考生须出席所考取高校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总分400分,其英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各200分。其英文化素养考试时间统一为5月29日下午9:00开始。取得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结业生,考取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养考试,只出席与报名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00分。雇员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考试安排由招生高校另行规定。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拟定考试组织方案,设置标准化考场,强化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运送、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肃考风考纪湖北省招生考试网,确保考试安全和公正公平。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人对考试进行督察。
六、招生投档
各招生高校根据高职招生新政有关规定、招生章程确定的投档标准和规则,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拟投档名单。招生投档要严格执行新政,不得随便调整投档分数线、录取规则、录取标准和拟投档名单,不得私自扩大和变更招生专业。拟投档名单在中学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多于7天,公示信息保留到2022年12月末。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招生高校根据省招办要求递交拟投档名单,省招办初审通过后补办投档手续。雇员制校长员高职专升本投档工作根据招生高校公布的章程规则投档,且投档后需按要求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明晰培养方式、毕业后工作性质、最低服务期限和毁约责任等。
凡被这次高职专升本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去年后续普通院校招生统一中考、技能中考以及其他考试投档。未被投档的考生但已报考出席统一中考或技能中考的仍可出席相应投档。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职专升本是普通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地、各招生高校必需要高度注重,悉心组织,严格管理,着力落实高职专升本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平稳有序推动。具体招生考试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南省高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鄂中考〔2018〕3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南省高职高校单独招生投档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7〕26号)执行。各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职业高校、高中阶段中学要强化对高职专升本新政宣传和评析,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招生高校要坚决落实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的各项新政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循院校招生“十禁止”“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对在高职专升本考试中认定有违法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专升本中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按《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高职专升本新政执行不严、管理不力、问题突出的高校,一律停止专升本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中学联动采取处罚举措。各招生高校、各位考生要防止各种虚假宣传、招生盗窃等行为。
(三)加强疫情防治。各招生高校要统筹做好本校疫情防治和高职专升本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最新版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有关中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疫情防治常态化下组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大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在其指导下科学合理安排布置考场,要积极采取增设考场等举措,增加人员密度,降低人员集聚和流动,要加强疫情防治物资保障力度,强化对涉考场所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强化对考务人员举办疫情防治和考试安全培训,科学精准、从严趋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治措施,确保高职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022年四川省高职专升本中学分专业招生计划.pdf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