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关于《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剖析,欢迎阅读。
2023年广东义务教育入学新政剖析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新政而颁布的。主要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3〕5号)。
《通知》强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的总体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政全覆盖。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吉林市教育局网,稳当施行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法入学。
《通知》着重规范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工作。将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列入属地统一管理,与民办中学同步招生,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中学,采取笔记本随机派位方法招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中学自行组织。未被公办中学投档的中学生,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民办中学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通知》强调要保障残障儿童少年入学,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山东市残障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市教发〔2020〕39号),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因身体缘由未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私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形式,应该向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当地残障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中学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宜其身心特征的教育安置方法。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须要减缓入学的,其父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该提出申请,报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明确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根据,以民办中学为主安排随迁孙辈就学。着力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吉林市教育局网,不得随便提升入学门槛,确保随迁孙辈才能应入尽入。随迁孙辈回户口所在地中学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给以统筹安排。
《通知》指出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依法施行义务教育的中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组织学习取代接受义务教育。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取缔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取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通知》重申落实教育部“十项禁止”。
禁止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中学不得私自招收已被其他中学投档的中学生;
禁止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结果;
禁止提早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择生源;
禁止民办中学与公办中学混和招生、混合编班;
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拉拢生源;
禁止任何中学缴纳或变相缴纳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禁止以各种大赛证书、学科大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根据;
禁止筹建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禁止学校对中学生进行高考成绩排行、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中学高考情况进行排行,以及向中学提供非本校的高考成绩数据;
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作假等现象,不得为违法跨区域招收的中学生和违法退学中学生代办学籍转接。
《通知》要求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预警机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剖析,构建学位预警制度。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降低、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向社会发布预警,合理引导父母预期。
《通知》强调,招生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校组织举办排查工作。重点对照“十项禁止”和有关要求,及时纠正和严肃取缔各类违法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导致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中学,视情节轻重给与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分。对于违法招生的公办中学,按照有关规定给与降低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初招生直到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我市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根据《2023年长春市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请关注长春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招生入学管理”()或陌陌公众号“吉林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信息公告、学区查询、幼升小报考端口、小升初报考端口、民办报考查询等会通过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