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加我校复试且复试(包括笔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向我校申请复试。
(五)调整复试的复试时间安排将在我校相关培训单位网站上公布。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复试时间表参加复试,不再进行复试将发出通知。
四、复审工作安排
(一)复验方法
本次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审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3日。
2、第二批:复试定于2023年4月6日开始,复试对象为转学考生。
各批次、各培养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三)复试形式
1、第一批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2、第二批复试采取面试形式。
(四)复审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
(一)入场券。
(二)二代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在线教育考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在线教育大学出具的相关证明。 有了证明才可以参加复试。
(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存档成绩单复印件。
(五)申请“高校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当提交《入伍批准函》和《退役证明》。
(六)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人才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复试考生签署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区”下载)。
2、笔试
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4月2日9点30分至11点3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考试时间按照艺术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以便复试和录取)。
会计学硕士(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商科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日18:30至20:30。
3.面试
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面试专家组实施。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 专家组成员主要通过提问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面试专家组成员将根据候选人的面试表现当场打分。 每位候选人的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分数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100分。
各培训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访谈进行录音、成绩单存档等,整个访谈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一)面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
(二)考生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随机确定。 面试时将随机选择问题。 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
(三)访谈开始前,访谈专家组组长通过抽签确定专家组访谈组号。
(4)各面试专家组根据选定的组号,按照面试序号对本组候选人进行面试。
(五)各培养单位应按面试分组(由组长签字的纸质版一份、电子档一份)和《硕士招生复试记录表》(纸质)。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的差值统一纠正组间偏差; 消除组间偏差后的分数即为每位考生的面试分数。
4.附加测试
没有本科学位证书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应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单独考试的,无需参加考试。 附加考试由各培训单位组织。 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补考每门课程成绩达到60分即为及格,不计入总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 其他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入学方式
(一)考生总成绩
将考生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等值换算后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
考生的总分计算如下:
1、初试卷子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再乘以60%后的成绩为相当于初试折算成绩。
2、初试试卷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再乘以60%后的成绩为相当于初试折算成绩。
3、复试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乘以40%,得到相当于复试折算成绩。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复试政治理论课程成绩达到60分即可合格,面试成绩乘以40%为复试等值换算分数; 会计硕士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可合格。 为通过复试,专业课(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除以2乘以40%,即为复试折算折算的成绩分数。
4、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等值折算分与复试等值折算分之和。
5、政策加分计入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计入考生总成绩(符合部委要求的考生)教育部加分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以在职就业为导向。
(2)排序方法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成绩安徽大学专科分数线,确定依次录取的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顺序录取)以初试总成绩为准(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等)如果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顺序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专业(按一级学科录取的学科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面试或附加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四)对于拟录取的插班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的转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公告)确认是否同意。 接受“待录取”,逾期录取视为放弃。
7. 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期开始后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学生入学体检办法》(教办〔2010〕2号)。
八、信息披露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将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予以公示,网址:。 复试录取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举报,由纪检监察组统一受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监察电话:—,邮箱:)。
九、纪律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完善复试招生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安徽大学专科分数线,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管理和领导以及复试组成员的招生行为,保证本单位对复试招生工作的负责。
(二)各培训单位必须对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流程、考核规则和考核标准。 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有直系亲属今年报考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性原因的相关人员,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招生人员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专业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录音录像保存不少于一年。
十、其他事项
(一)拟录取研究生确定后,可进行师生预选。 新生通过入学审核后,将于开学后两周内完成正式互选。
(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高校》等规定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录取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试。 对复试、复试表现差异较大的,将严格审查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不及格的。 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新生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定按照复试批次顺序和考生总成绩确定。
(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布于龙河校区、清远校区、金寨路校区三个校区。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 各培养单位新生入住方式详见附件。
(五)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园住宿清单.xlsx
研究所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