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二类公益性院校。 实行“省市共建、联管,以省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现有良林和平湖两个校区。
二、招聘职位、条件及福利
(1)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8个,共13人。 其中,辅导员职位由于工作时居住学生公寓和管理服务方便,按性别比例招聘。 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生)。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二类本科院校,或同期毕业并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的留学生,以及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福利的人员政策,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以毕业生身份申请。
招聘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二类本科院校,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与职务之间的情形;
5、能够在岗位招聘时限内及时参加工作;
6、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专业资格要求根据大学专业目录和单位、岗位实际就业情况综合确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确定。 本次招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身体条件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并由委托体检机构确定。 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工作经验要求一般根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时间从全年到报名截止时间计算。
(四)工作福利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注册岗位管理,实行聘任制管理。 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网上注册。 应聘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24:00登录嘉兴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职位”栏目完成报名并上传该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专兼职辅导员证书等),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每人限聘一个职位。 逾期报名或未应聘而报名的,均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7日前后通过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查询初选资格结果。
3、考试开题比例。 各岗位资格预审通过的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三倍。 否则,相关岗位的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 参加考试前在线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学校将在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并向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未经确认的候选人将不被视为具备完整的资格。 具体方案及事项将在嘉兴大学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
(二)考试及相关安排
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在嘉兴大学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力资源办公室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并自行核对。
1.笔试
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不带参考书。 笔试没有及格分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该职位面试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要求申请人携带下列材料各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 身份证; 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材料); 党员证明(根据岗位需要); 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根据岗位需要,材料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 岗位要求 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与申请要求不符,将无法参加下一环节。 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而空缺的职位,不再安排补面试。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根据职位性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相关业务知识以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程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分数低于60分的,将不会进入下一阶段的入围。
4、总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分相等,则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三)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确定的方法计算总成绩。 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办法和标准进行英语作文,并以录用单位的认可意见为准。
(四)宣传招募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候选人,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学校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其他
1、应聘者放弃、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将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替代。 若决定补考,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拔(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2、招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逾期未报告的,用人单位不得保留其就业资格。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2.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敬请应聘者注意。
(二)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的规定执行。第 35 号)。
(三)如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主管机关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附件:嘉兴学院公开招聘日程(2023年第二批).xlsx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