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理
选拔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适岗适岗、实用第一的选拔标准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择优”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效选拔政治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在我们学校工作和教学。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谭英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臧少民(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长源(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魏琪(贞丰县第三中学校长)
委员:张玉雷(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杨勇(贞丰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苟明晶(贞丰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田景伟(县人才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魏兴彪、黄安徽同志为委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学科设置及人数
语文2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教师1人。
四、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符合选拔标准的在职财务支持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25日后出生)英语作文,在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9月前参加工作);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含新分配当年的“不定等级”)。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① 党纪政纪期间或者处分期限届满尚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2014年1月7日小学教师教材及教法考试合格的违纪人员; 3月22日小学教师教材及教法考试未通过的; 7月12日《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材及教法考试未通过者。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