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科目范围为“常识”。 详见《202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业人才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论文分数为100分。 不设及格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一起进入面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冀退役军人发[2019] 】第30号),凡在我省参军、服完服役期、退出现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军人,均享受初分加分政策笔试。 其中,一般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士兵得5分,三等功者得7分,二等功者得9分,一等功者得7分。将有11分。 多次立功者,按最高功绩等级奖励积分,其余功绩不累积积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1日前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及入伍通知书, 2023年,将退休证明、立功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发送至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编号附后)。 考试合格的考生将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逾期未送达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审核
1、参加面试的人员请保留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告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时,面试人员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教育证书电子登记备案》。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 表格、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必要时,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查阅候选人档案。 留学归来申请考试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境外)学历资格证明》。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前,应凭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审核面试资格。
4、经岗位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包括保单奖励积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考试网站。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成绩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成为招聘候选人。 计算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分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和面试成绩组成。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 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总分时,先按比例换算,然后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优先录用。 学历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追加测试确定人选)。
岗位选拔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在应聘的岗位中,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社区(村)工作。 村)拟招募人数为1人]。 工作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若入选候选人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岗位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选拔。 放弃择业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岗位选拔完成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选拔拟招聘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及检查
体检由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根据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要确定。
对体检合格的网校头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职务资格等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审查。 体检不合格者,将择日重新进行体检。 复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同等及以上职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从成绩最好的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到最低分。
六、公告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考试网站上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因故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补发。
七、招聘
公示中举报存在严重问题并发现实质性证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安排到工作单位工作。根据岗位选拔结果对应的社区(村)。
聘用人员必须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少于5年。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按要求到岗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审批就业时须提供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明。 逾期不提供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报考合格的在职人员,在聘用手续期间未能依法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名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对问题严重的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将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认定。 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二)考试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通过考试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试通知。
(三)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请见附件1“咨询电话”栏。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热线:。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热线:
二道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
六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区管委会:0435-
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0435-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变更。 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录:
1.通化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业人员岗位名单及任职资格
2、202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业人才“常识”考试大纲
3.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