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工教育提醒您关注温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年温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温州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1180人】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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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创新作为第一动力。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才集聚温州”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人才强市战略。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将启动温州市属事业单位和龙头企业招聘工作。 优秀硕士、博士人才岗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介绍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外(境外)高校在读博士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2);
3、ARWU、THE、QS、世界大学排行榜前500名大学的硕士生(附录3);
4、国内排名前30的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4)(仅限卫生技术岗位申请人);
5、中国体育院校排名前10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5)(限体育岗位)。
定向学员、委托学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2018年1月1日后通过介绍在我市(含县)就业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但应聘龙头企业职位的,不受学校范围及上述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境内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博士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境外(境外)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境外(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认证证书。 2023年12月31日前教育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含各学历);
7、引进职位不存在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2、单位介绍及具体岗位要求
1、本次共有102家企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180人,其中事业单位38家485人,国有企业2家2人,龙头企业62家693人。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硕士、博士人才需求表》(附件6)、《温州市国家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硕士、博士人才需求表》 《温州市龙头企业招聘优秀硕士、博士人才需求清单》(附件8)。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 引进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确定。 上述目录外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似的,应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其他证明材料。 引进单位应当坚持“相似、相似”、“适当宽大”的原则。 专业资格审核将遵循“范围不宜过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
3. 介绍程序
(一)开放报名
1、报名时间:7月5日9:00至7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龙头企业招聘优秀硕士、博士人才栏目”,提交《申请温州市事业单位(龙头企业)个人信息表《网上》(附件9)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证书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大学英语水平证书)、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 1 个职位。
该职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博士生均可申请。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将对应聘者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职位。 7月2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三)访谈及综合比较
初审通过者须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引进单位要求的原件参加面试。 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由引进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按照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次考试考核的人选。 低于上述比例的,须将下一步考核方案及申请人基本信息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如果理由不充分,计划职位数量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面试和综合选拔须在8月10日前完成。
(四)考核评价
引进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特点制定考核考核方案。 该方案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考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定为70分。 失败者将无法进入后续阶段。 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按照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成绩与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及检查
体检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龙头企业招聘优秀硕士、博士人才专栏”分批公布。 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申请的书面声明。 不这样做将被视为放弃。
引进单位将成立检查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检查。
体检、考察阶段如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引进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六)公示及招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举报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温州事业单位考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资格证书),或未按引进单位约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龙头企业招聘优秀硕士、博士人才温州事业单位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2、龙头企业优秀硕士、博士人才的招聘可参照上述程序进行,也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3、符合条件并经用人单位通知来温州面试的英语作文,旅费补贴由用人单位参照以下补贴标准或不低于以下标准直接发放:300元市外、省内,省外同一地理位置300元,一个区域500元,跨地域1000元。 境外直接来温州求职的,按照境内出发地并参照上述标准缴纳。
如龙头企业预约候选人来温州面试,相关费用由候选人自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