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至1995年3月5日出生); 应届硕士生、博士生(非就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品行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必须参加体能测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详见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9、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的四名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的四名项目人员”是指:“选派2013年届满的大学毕业生进村工作(含2010年及以前选派的在职大学生村官,服务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 2010年录用的,服务期限3年;2011年录用的,服务期限2年;2012年录用的,服务期限1年以上。
10、招聘岗位如招聘“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须符合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质量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10名指定)省内大学)证书); 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现任职务连续担任3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5日); 任职期间河北联考成绩,本人或者村组织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认可的13名。该职位还允许“2010年选拔考核为正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及之前当选并担任村两委代表以上职务的”提出申请。 本岗位仅向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和在县(市、区)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开放。
11、应聘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务的,岗位要求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为甲类; 报考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务的,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为甲类或者乙类;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丙类的申请人,应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提出申请。
12.应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 区、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硕士、博士毕业生(非在职)和应聘法医岗位的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生(非就业)及监狱等特殊岗位报考年龄医生和心理矫正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身体要求,除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标准。 )”,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学、物证检验鉴定、信息与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财务会计、外语及小语种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预防技术、排爆技术、警犬技术等,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四肢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部的皮肤病难以治愈(如白癜风、牛皮癣、血管瘤、痣等)、外观上无明显疾病特征(如无法自行矫正的面部畸形、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少于5米等
十三、报考地税、工商系统的考生笔试、面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委托各区、市公务员局负责。 笔试和面试在申请单位所在设区的市举行。
14.各级机关招收的规定服务年限、服务满2年(截至2013年3月5日)的公务员,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上级机关。
招聘岗位所需基层、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的计算方法为:自2013年3月(含)起,每累计工作时间满12个月,按一年计算。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部队或者团以下单位可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解聘不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此外,应聘者不得申请招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 相互之间存在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构内担任同一领导直属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不得在其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3月4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和《考试大纲》,公布招聘部门、岗位、人数、条件、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 各设区的市公务员部门可以在本市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 使用的网站和 URL 是:
河北党建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唐山人才网()
廊坊人才网()
保定人才市场网()
沧州人才网()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邢台公务员信息网()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机构的一个职位。 (另外,我省选拔转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的招聘与本次“四级联考”同时进行,每人只能选择报考“四级联考”中的一个职位)级别联考”或选拔转学生;申请选择转学生的,还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职位)。
网上报名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必须先进行体能测试并通过考试,方可正式网上报名。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附后)。 集合时间为2013年3月9日(集合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4:00)。 ),体能测试合格者可网上报名。 体质考核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2011号)进行。 48)。 特别提醒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考生,注意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条件和要求。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须经过体能测试后方可应聘。
开始报名前,应聘者必须充分了解招聘政策及拟应聘职位的条件,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应聘者操作指南》 ”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应于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一)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 申请人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网上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报名号》并预选拟应聘职位。 获得“注册号”和“初始密码”后,您才能登录注册系统,填写表格并提交审核。 注册号是登录注册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 两者都必须被记住并妥善保存。
(3)按照《表格填写须知》填写或选择表格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付款。 付款成功后即完成注册。
(4)考生“提交审核”后,在审核结果反馈前,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会在24小时内在线回复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者,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重新提交职位,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河北联考成绩,可以直接进入支付流程。
(五)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网校头条,您在报名和考试时必须妥善保管您的个人证件和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影响注册和审核的,由您自行承担。
注册及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 报名费每人100元; 建议考生使用以下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减免注册审查费的对象和方法。 城市享受低保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须先网上缴费。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18:00前,报考省级部门的考生应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招聘就业考试办公室(河北省桥西区石范街172号石家庄) 、审查并办理考试报名费的退还手续; 各城市报考的考生应到所在城市公务员部门审核办理。 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经审核确定符合减免资格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还至原缴费账户。 具体申请要求: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请人,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保障的证明(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殊贫困证明和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材料审查、面试人选名单的确定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应用理论”两个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应用理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上述两科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考试范围参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编制的《河北省2013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四级联合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
2、笔试时间、地点。 4月13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考试”考试时间为8:00至9:30,“应用理论”考试时间为10:00至12:00。 报考市、县(区)、乡镇机关的考生,以及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省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所在设区的市参加笔试。单位所在; 报考其他省级部门、系统的考生,将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面试。 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最低者,将择优参加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得分为零的,不得参加面试。
5月5日,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分数线、面试人选及材料审核地点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3. 文件审查。 5月7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 应聘者进入面试须出示的证件和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书、《笔试准考证》、能证明其符合岗位要求资格的学位证书(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书等。应聘基层四项目岗位人员须与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一致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网上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5月18日至5月20日,报考省各部门、各系统(省司法厅属监狱、劳教所、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除外)的考生,在市区面试石家庄市。
5月25日至5月27日,应聘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将在申请单位所在的设区市进行面试。
6月1日至6月3日,部分在各市、县(区)、镇报考的考生将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的市进行面试。
6月8日至6月10日,部分报考市、县(区)、镇考试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的市进行面试; 部分申请省司法厅监狱、劳教所的考生将在石家庄市区面试。
6月15日至17日,部分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监狱、劳教所的考生在石家庄市中心接受面试。
招聘任务较重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1天。
参加面试前三天,考生应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具体面试地点、分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请参见《面试须知》。
申请同一职位的候选人一般会被分为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由于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到同一组别、同一地点的岗位,将按照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分组,招聘计划将合理划分到各面试组。 综合测试成绩将按照排名顺序进行分组。 对面试组进行排序,并分别采用面试组的招聘计划。
2、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并公布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就业计划和应聘者综合成绩按岗位(蛇形组应聘者按面试次数进行面试)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应聘人员名单。 比例内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公职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等。烈士、具有较高学历(学位)的烈士、有基层工作经历或者有较多基层工作经历的烈士。 老年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 上述条件相同的,均进行体检、考察,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选拔。
每批次面试结束后第3日,公布本批次面试考生考试成绩及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省机关(系统)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申请市、县(区)、镇的,在本市网站予以公告。
(五)体检
1、体检时间。 每批面试后的第一个周五,对报考省机关(系统)的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网上公布体检考生名单时公布。 各市、县(区)、乡镇报考考生体检时间及其他安排在本市网站公布。 建议考生仔细检查。
2、体检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录用体检特别标准的通知》 (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明确肝脏生化指标的请示》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复函》(国工录取函[2010]13号)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六)检查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的情况等。被检查人的回避等。 根据申请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核。 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按规定在网上公布。 申请省级机关(系统)的,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 申请市、县(区)、镇的,在本市网站予以公告。
(七)审批与招聘
对已批准录取的考生,将通知考生本人及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
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收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必须在机关工作满五年,方可调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材料审查、面试、体检、报名等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一环节发现候选人不符合要求。 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
附录:
1.河北省2013年录用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岗位要求清单
2、河北省2013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报考公安警察职务时指定体质考核地点名单
4、咨询电话一览表
5、体检相关文件
六、体能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