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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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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职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省份、专业招生计划。 计划调整按要求实施。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2020年新生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局(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招生办法、报考原则和报考比例进行。
一、浙江省考生所在学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招生。 普通专业招生科目范围:
2.对于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郴州高职院招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选拔考生。 无法满足第一专业的考生将考虑第二专业,仍不能满足的考生将考虑第三专业网校头条,以此类推。 学校允许进行重大调整。 对于不能满足所填写专业偏好但需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随机调整至未满专业,直至招生满为止; 不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动的考生将被退学。 当所提交申请的总成绩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确定成绩最好的考生。 个别科目优先顺序为:普通高中文科考生语文、数学、英语; 普通高中理科考生的数学、语文、英语。 没有重大的年级差异,也没有专业的额外考试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实行“拒绝”政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职业毕业证书。 机电一体化(中英合作)、建筑工程技术(中英合作)专业(浙江省招生代码:0170)学生已完成学校和英方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获得双文凭,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职业文凭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的高等教育文凭。
第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的规定收费。 各专业学费详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新生招生须知》。 中外合作专业新生报到时需缴纳英国院校学生注册费(暂定,以英国院校当年收费标准为准),缴费标准及方式将随录取通知书发送; 学生宿舍4人间住宿费为1600元/生每学年,6人间住宿费为1200元/生。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 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社会企业奖学金等; 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爱心助学等各项资助政策; 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报到窗口。 具体方法和程序请参阅当年的《学生手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招生工作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郴州高职院招生条件,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及上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以部门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