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37家,招聘岗位95个延边州人事局,拟招聘工作人员114人。 其中,特招高校毕业生17人。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参见《延边州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招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网校哪个好,品行良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特招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3年全国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推荐)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且尚未确定工作的全国统一高校毕业生职业选择期间的单位。 招生(含自主招生、推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确定就业单位的,是指在国家统一系统招生(含自主招生、推荐)且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确定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当他们离开学校时,我们省。 户籍、档案、组织 与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持关系的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2023年符合岗位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年龄不限。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注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国外取得学位(境外)人员注册前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应当与学历要求相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面试考试格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解释。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申请入职或委托培训,须经入职、委托培训、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申请证明》。
2、已届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申请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政纪处分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
2、被考试组织部门认为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于停考期间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被解聘不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3届毕业生; 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学位申请)。
5、应聘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并在选岗期间已确定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特聘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
六、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招聘高校毕业生进村服务”、“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和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水平的地方、单位、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非申请情况的时间点以报名结束为准。
(5) 回避情况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体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的特定相关人员如需回避的,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29号)。 1)。
(六)相关资质说明
1、教师资格:申请高中及以下教师职务的,须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级别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即截至2023年11月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普通就读期间】高校统一招聘下的工作经历(经历)不能视为累计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注册网址: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至2023年11月29日15: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认真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 考生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项。
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彩色电子照片。 上传pdf或jpg格式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上传近6个月内拍摄的免冠正面彩色照片,jpg格式(小于100kb)。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2023年延边注册时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大学》。 应届毕业生申请国家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校毕业生特聘)推荐表(附件2)。
已在境外(境外)取得学历的,除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和毕业证书彩色电子照片外,还需上传我校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境外)学历证明》。教育部。 学位认证证书彩色电子图片。 所有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
提醒考生,如果除身份证、毕业证以外的证明材料超过4份,可将相关材料分份上传,同时确保清晰。
3、报名要求:
(一)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考生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参加考试的,视为无效。 如因误报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单位、应聘职位等,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者专业、学历等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相符。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姓名完全一致。 只允许申请毕业证书对应的专业,不得申请学位证书所列专业。 所申请专业对应的学历不得低于该职位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按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核发的专业申请,并填写《海外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 如对专业评审有异议,请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是诚信报名。 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捏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 如果问题严重,要追究责任。
(五)为避免网络拥堵而延误报名机会,考生可以选择在规定期限内错峰报名。
(六)申请人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联系申请人或发送短信。 必须是申请人当前的手机号码。 考生须保留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获知相关事宜。
(七)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将及时更新相关岗位的网上报名状态。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6:30。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或修改任何注册信息。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3、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16时30分。如申请人资格审核未通过而未能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申请但审核仍不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审核。报名截止时间过短,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接受报名。
4、专业要求主要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和《研究生学位对照表》发布由教育部。 《奖励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并综合参考《科研招聘网络-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进行审查。目录中未涵盖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确定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报考需要学士学位的岗位,高级工科毕业生可以报考需要专科学历的岗位。考生如需咨询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通过应聘职位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考试开题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各职位的考试开考比例。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9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A4纸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常识”和“护理”。 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和材料: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到考场。 如果缺少上述材料之一,将无法参加考试。 每位考生必须携带自己的黑碳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新时代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机集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现役期满退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初试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其中,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士兵一般记5分,三等功者记7分,二等功者记9分,一等功者记11分。 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功绩等级给予积分。 其他功绩不会累积积分。
符合奖励积分政策的候选人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小照片、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出院登记表、退伍证明、立功及获奖证书、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发送至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办公室(附查询电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考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联合审核。 联考合格的考生将于2023年12月5日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筛选,官网()予以公示,欢迎考生监督。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候选人自动放弃公告中涉及的优惠政策。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笔试没有及格线。 根据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纳入资格审查人选。
所有笔试试卷均采用客观题形式,并使用机器可读的标准化答题卡。 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乱涂乱画,用读卡器在试卷上做标记。 由于评分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分处理系统,因此不存在手动评分登记或验证过程。 除缺席、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考生的成绩核实申请。
六、其他事项:不举办本次招聘考试,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应聘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对拟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岗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本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印制的《学历证明》与申请时填写的信息一致的信息网络。 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执业(职业)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候选人的人事档案。 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当场与候选人进行核实。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一)笔试通过并进入面试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奖金),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点)。 若比例小于1:3,则根据实际人数确定比例。 。 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两位考生按1:3的比例进入,则一同进入面试。
(二)免笔试职位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者。 若同一职位应聘人数超过单日接受面试人数上限(约45人),将采用笔试加附加测试的方式进行初筛,初筛结果不计算为总分。 权重和候选人分数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采取100分制,当场评分。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 如果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则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优先录用(如参加自营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军人应聘者)我省陆军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延边州人事局,服役期间授予三项荣誉)。 同等功绩及以上人员、服务期满并通过“三拥一拥”大学生考核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并受到表彰的人员优先考虑县级以上党委、政府); 不符合优先就业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 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下一轮面试和附加测试确定人选)。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及检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照招聘计划中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定点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事业单位实际就业需要确定。 应聘者自查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的依据。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进行审查。
其中一名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补考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 考生在体检、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者违法违纪,导致体检、检查结果不真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周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结束后,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补发。 公示中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且有确凿证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反映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待核实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
对公告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试用期和服务期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试用期、服务期制度。 试用期按照有关文件约定,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要求予以取消。 他们的就业资格。 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得从原招聘单位调离,也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延边州各级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从原招聘单位调动或者擅自参加国家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者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时须提供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 如果他们未能提供,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就业资格(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届毕业生)。
2、未办理招聘手续前主动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职人员申请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候选人。
八、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