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公开原则,将招生政策、时间安排、区界等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免费入学的原则。根据高新区学校区位、学校规模、居住区分布、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分区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核准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
2. 公立学校招生情况
1. 入学要求及安置措施
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完成小学2018年级(或六三制2017年级)学习的学生。非高新区户籍儿童在高新区公立中小学就读,还须满足以下条件:2023年3月1日前英语作文,监护人一方在高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高新区有合法稳定工作。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2. 录取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至2023年7月22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1)在手机上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义务教育招生”门户,选择淄博—高新区。持学生家长一方(区内拟使用房产所有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注册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在电脑上登录政务服务网右上角完成认证,在市热网-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注册。网址:
3.审核:平台上所有报名信息将由审核学校逐一审核,家长可在7月22日至23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已审核”的学生无需再接受现场审核。如数据共享信息不成功或仍希望现场报名,将继续提供线下报名服务。家长可在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期间前往线下咨询点进行报名审核。
进一步简化线下报名材料审核,户籍在高新区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2023年7月11日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新建小区,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水、电、气、物业费等入住证明。2023年7月11日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录取依据)。
非高新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或2023年3月1日前开具的居住证(淄博市五区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派出所租房登记表复印件或其他在高新区居住的证明,如租房合同、水电费、物业费收据等);户口本;配偶至少一人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材料或高新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到相应咨询点报名仅用于录取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将由高新区教体中心基础教育部汇总整理。
四、报到。8月22日至8月23日,家长可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招生平台,查询分流学校及报到时间,学生需按照报到时间和报到须知到相应学校报到。
5.高新区户籍学生延期入学申请。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病或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入学的,可于7月24日至25日到就近学校咨询点领取《高新区适龄儿童延期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2023年户口簿、诊断书、病历及相关原件和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学校咨询点审核确认后办理。
6.特殊教育招生。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对高新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优先安排其就近入学。对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就近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中度、重度残疾儿童协助其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而无法上学的,实行居家教育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托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四宝山办事处宝新路10号)招收高新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应于8月1日至2日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高新区教体中心基础教育部(天虹路36号西106室)报名。 残疾儿童入学认定与咨询委员会将对其开展测试与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测试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
7.高新区户籍学生调剂原则。高新区教体中心基础教育处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情况,当报名人数超过划区学校学额需要调剂时,对户籍转入时间较晚的学生进行调剂。其他情况由高新区教体中心基础教育处协调调剂安排。
8、非高新区户籍子女安置办法。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子女,按照全区教育资源状况和提供的住房条件、房产类型、日期等因素安排入学,不分区安排。
3. 公立学校学区
1. 每所小学的分区界限。
高新区内各公立小学继续按照原服务区域招生。
二、各国民中学分区范围。
高新区实验中学:万街路以南、淄博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淄博东铁路以东的高新区区域。
高新区第一中学:青银高速以南、西四路以西的高新区区域;青银高速以北、七莘大道以南、遵贤路以西的高新区区域。
淄博高新区科学城实验中学(原高新区第二中学):位于高新区区域内青银高速以北、淄博东铁路以西、遵贤路以东及齐莘大道以北、遵贤路以西。
淄博市第十一中学初中部位于高新区青银高速以南,西四路以东,万界路以北,淄博东铁路以西。
3. 民办学校招生
此项工作将按照《淄博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四、报名须知
1.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以高新区官方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政策为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招生政策信息不作为录取依据。
2、学区以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为学生父母)在高新区现有房产(已交付使用)为准。法定监护人非学生父母的,应出具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商铺、商业楼宇、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含商业公寓)等非住宅建筑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监护人无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在房产证注明共有人比例的,学生监护人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未注明比例的,以“房产所有人”栏印刷的第一户主姓名为准。
3、全家在高新区有户籍。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按学生父母户籍及住址办理入学;户口簿住址与房产证上住址不一致的淄博教育信息网地址和入口,按房产证上住址办理入学;高新区无房产的,按户籍住址办理入学。有高新区户籍的学生(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在高新区户籍)以监护人已交房产地址为准入学。
4.有高新区户籍,且全家(父母及所有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户口在祖父母住所并长期与其同住(小学生户口未迁入,初中学生户口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迁入5年)的学生,可以祖父母住所作为入学依据,否则按无住房学生统筹安排入学。
5.自2023年分区招生计划公布之日起,高新区新建、改建、插入住宅小区业主,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并入读小学、初中的,须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体中心联系,区教体中心将根据生源情况、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协调招生。
6.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全过程,通过查阅证件、入户调查等方式确认入学资格。学生弄虚作假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分配资格。入学后,其户籍在本区按转学处理或不予安排。
7.高新区户籍学生逾期报名、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转入公办学校的学生,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安排入学。
8.往年已申请延期入学的学生,今年入学的,应按本意见重新报名。
9.各小学、初中每年应审核学生入学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享受区内入学政策。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要求,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应当入学而未入学的学生,或入学后未经批准退学的学生,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者其监护人入学,拒不遵守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1.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计划疫苗接种率,夯实免疫屏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入学后将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对未接种过或未完成国家免疫计划疫苗接种的学生,须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计划疫苗儿童免疫接种程序及说明》进行接种。
12.凡申请入读寄宿学校的学生,须向学校出具2023年5月1日以后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的全身健康检查(含肝功能检查)的体格检查证明。对经检查不符合入读寄宿学校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接收。
13、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儿童入学后,各项收费及福利与当地学生完全相同,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照当年张店高中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就地报考高中或回户籍地报考高中。
14.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入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入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不注册、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按调整安排处理淄博教育信息网地址和入口,非本市户籍学生视为放弃高新区入学资格。
15.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可在7月25日前直接到高新区教体中心基础教育部咨询报名。①现役军人、烈士、因公殉职或因病去世的军人子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身份和权利保障法》(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办理入学手续。②因公殉职、致残的公安英雄烈士、公安警察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殉职、致残的公安英雄烈士、公安警察子女优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27号)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③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子女优先教育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办理。 ④经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待遇。
16.先行区户籍中小学生入学政策与高新区相同,监护人在高新区拥有已交付使用的大产权房,有意向在高新区就读的,学校按房型入学。先行区学校原划区范围不变。
17.对于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需要将子女送入同一所学校就读的,我们将协调本地区教育资源,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为同一家庭的子女在同一年级就读同一所学校或选择相对就近的不同年级就读提供便利。家长请于7月24-25日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咨询点报名。
支持热线:
0533-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