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普通高校升本科考试,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3.因违反刑事法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4.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02
考试及报名方法
1. 考试方法
考生免试文化课考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办学综合条件、考生报考规模等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适应能力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分专科至本科三个或两个学段,进行基础素质考核和职业能力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学习成绩、服兵役期间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人员,免于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考核(三年制、二年制专升本人员,免于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
2. 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按省招生办公室通知执行。
(三)付款方式
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于2月28日至3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并填写拟参加综合考试院校的专业组别。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写5个拟参加综合考试的学院和专业组,无需填写具体专业。报名系统将动态更新各学院和专业组的报名人数。考生在截止日期前可无限次调整学院和专业组。调整截止日期与申请截止日期相同。考生最终填写的学院和专业组以申请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申请截止日期后,省招生办不再受理调整学院和专业组的申请。
拟参加综合考试的高校专业组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将各学院各专业组报名名单寄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专业组最终报名人数。综合考试报名费(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评)为40元/科目。缴费方式:关注“广外南国商学院财务部”==》点击菜单栏“缴费充值”==》“缴费大厅”==》“学历缴费”==》“专升本(三二师、退役士兵)学校考试报名费”。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缴费。
成功缴费的考生方可参与考场座位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后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 申请与录取
2023年普通专科转本科免文化科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工作,在综合考试成绩公布后安排报到,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省2023年退役高校生录取工作在普通专科转本科录取之前进行,退役高校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科转本科录取工作。退役高校生录取阶段已经录取的考生网校头条,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0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综合考试大纲
1. 考试时间
(二)考试形式
综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70%+专业能力×30%。其中,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在高职(专科)及军队服役期间的表现,专业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自我描述及专业相关知识的回答。未按要求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录取阶段。
3. 入场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不设统一的最低分数线,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平行志愿填报原则,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与学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进行填报。即按照“分数优先、随愿而上”的原则,按照学校专业组计划,对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检索,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检索。然后,对考生对学校专业组的志愿逐一进行检索,按照学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进行填报。对填报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得跨学校专业组录取或转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届只招收一次,原则上不进行志愿征集和调整,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落榜。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后逾期不报到或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不再享受免试专科入学政策。
04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学生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应当对新生的学历学位等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当对学生身份、原学历、身心健康等入学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体检及复检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办[2003]3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办[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异常判定具体标准的函》(教部函[2010]22号)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本专科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学校可采取连班或独立上课的形式对普通本专科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上加注“本校XX专业本科阶段就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分数线,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时间填写,并发给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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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院校毕业生及就业
普通专科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分数线,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合格,达到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华商学院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本科学位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科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06
防范措施
以欺骗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非法录取或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录取或者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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