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技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规定。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受教育程度: 大专
学校性质:公立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东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我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办学方向为医学、护理、药学、护理专业及健康管理与服务专业,努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全力服务健康中国。现有在校生1.2万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5%。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室内全部安装中央空调,教学、实训、生活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一流,为学生提供了优越、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努力打造健康领域优势特色专业,构建产教融合多元化办学模式,是教育部批准的“1+X”失智照护、儿童照护、皮肤护理专业证书国家级试点学校,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督导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具体情况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等职业(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结果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和流程
第七条 注册要求
1. 申请人
1、高中组:2013年(含)以后毕业并参加省高考的高中毕业生(需修满11门课程,且8门课程成绩为C以上,可发高中毕业证)。
2、中专类: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应届及往届中专毕业生。
3、特殊类:贵州户籍的退役军人及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须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一同来校参加脱产学习)。
2. 身体健康状况
(一)参加高职(专科)招生分类考试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须参加高职(专科)招生机构组织的体检。考生体质健康检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联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医学专业工作要求,有色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学生请慎重报名。
(三)助产学、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要求:只招收女生。
4. 新生入学时须接受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志愿者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至2023年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贵州健康职业学校官网,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录取专业目录》和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填写报考学校专业申请表(最多可报考6个专业)。(学校代码:0023)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至2023年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贵州健康职业学校官网,均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专业空缺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规定,填写学校专业报名表(学校代码:0023)(如我校第一次报名已满员,则不再发放第二份报名表)。
第九条 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测评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评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学生须修满11门课程,其中8门课程成绩达到C以上者,可颁发高中毕业证书。”符合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职业倾向测评、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思维、特长展示等。
录取分数计算:录取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折合为百分比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2. 职业学校毕业生
职业学校毕业生考核实行“综合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文化考试为全省统一考试,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出题、实施考核;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阅卷。
我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试,根据学生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综合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2、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技术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以考生报考的第一个专业为准。职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准。
录取分数计算:录取分数=综合文化考试三门科目总成绩(折合为百分比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60%。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
针对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等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录取分数计算:录取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公布。
2. 职业学校毕业生
1.综合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09:00-11:30。
考试地点:考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请留意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 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公布。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业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公布。
第六章 招生原则
第十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核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按考生专业偏好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偏好不能全部满足网校头条,如同意专业调整,可调整至未满专业;如不同意专业调整,则不予录取。
凡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中职学生,或教育厅组织的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学生,可免试申请到我校就读相同或相近专业。
对符合免试条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经我校考核并按程序公布结果后,可免试入学我校学习。
分类考试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我校官网上公布。
第十一条 已获得公开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在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除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建立国家、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实行“精准资助、力所能及资助”,努力提供优质资助服务,确保家庭贫困学生“入前无忧、入中无忧、入后无忧”,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进行学业成绩资格电子登记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本证书章。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