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设立墨井奖学金评审组,全面负责本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具有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学习刻苦,工作认真;
③无科目不及格,未受到党、团、学校纪律处分、行政警告(含)以上处分;
(二)具体条件
在满足基本选拔条件的基础上,以奖励优秀、扶贫为目的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一年级学生使用第一学期成绩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大二、三年级学生使用上一历年成绩,高年级学生以考研成绩作为参考(以上海交通大学最新公布的高校排名为准),是否家庭经济困难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名额:
本科生的选拔是根据年级专业进行的。各年级选拔一名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当年9月学校登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为准)。各年级专业学习成绩优异(不含经济困难)的学生将被选拔。 1名学生);研究生按专业选拔,每个专业1名,具体事宜由木井奖学金评审组负责;
奖学金金额:每生2000元。
第四条 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评选时间:
穆奎奖学金暂定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4月。
(二)评选程序:
①个人申请:学生根据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各方面情况;
②学生工作处初审:学生工作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评审组评审;
③评审组评审: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院公示3天;
④举行“穆奎奖学金”颁奖仪式网校头条,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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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