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终生职业技能轮训机制的推行意见》和《自治区“十四五”职业技能轮训规划》,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实现更高品质就业2023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品质发展先行区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度政府补助性职业技能轮训工作通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23年全区计划举办各种政府补助性职业轮训5千人(含高技能人才培养6000人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800人以上)。其中:职业技能轮训4.3千人(企业员工2.4千人,就业重点群体1.9千人,含扶贫家庭劳动力0.4千人、乡村建设匠人500人);创业(网路创业)轮训0.7千人。各省详细任务参看附件1。
二、培训对象
职业技能轮训面向有劳动能力和轮训就业心愿的城乡各种劳动者。重点是:企业员工(在岗或转岗员工、新吸纳员工)和扶贫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大学结业生(含技师分院初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高校职业教育类结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大学结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待业人员以及退役军官、残疾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劳教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以下简称“就业重点群体人员”)。
三、培训项目
(一)企业员工轮训。坚持产业导向,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推行“技能山东行动”,技能强企计划,重点举办高级工以上职业(工种)轮训。支持各种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指导下自行组织或委托职业高校、技工高校、有轮训资质的职业轮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轮训基地、技能前辈工作室等举行轮训。
1.岗位技能提高轮训。将企业员工作为职业技能提高轮训的重点,对已在岗的员工举办岗位技能提高轮训;对因生产还要调整岗位的举办转岗退伍轮训。通过岗前轮训、在岗轮训、转岗退伍轮训、通用职业素养轮训、岗位比武等方法,提高企业员工技能水平。
2.新型学徒制轮训。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等方法,以与企业签署1年以上劳动协议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高级工、高级工、技师和初级技师为主,保障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职员接受高品质职业技能轮训。
3.高技能人才轮训。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大型骨干企业(企业集团)、技能人才载体等,施行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轮训,鼓励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比武、技能大赛、技术交流等方式,开放式轮训高技能人才,要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列和企业竞争力,原则上高技能人才轮训占年度轮训计划比列川区市县按1/3抓住,山区市县按1/4抓住。各地要摸透具有晋升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底数,发挥好各职业(技工)高校、人才载体在技能人才培养中重要作用,人才载体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和任务分配,主动承当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对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单位不积极配合属地举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或举办高技能人才工作不力的单位,自治区将视情要求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摘牌。
(二)就业重点群体轮训。坚持就业导向,面向有劳动能力,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重点群体,举办初级工及以下职业(工种)轮训。加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轮训,支持就业重点群体人员自主或借助职业高校、技工学院、定点职业轮训机构,依照自身优点,结合当地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采取“订胆拖、定岗式、定向式”和“直补个人”等形式举行轮训。
1.就业技能轮训。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举行高级技能轮训;对企业等用人单位需求量大、专业比较集中、就业方向比较明晰的,采取“订胆拖、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对轮训工种单一、培训技术要求高、培训人员较少且分散、不宜集中组织或无法集中组织轮训的,可采取“直补个人”方式轮训。
2.专项职业能力轮训。对扶贫家庭劳动力和农村家庭劳动力中年纪偏大、文化程度低、接受新技能、新知识能力较好的劳动者举行专项职业能力轮训。
3.“两后生”储备性技能轮训。对“两后生”(15-22周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大学结业生)举行贮备性专业技能轮训。依照其轮训意愿和市场需求,根据职业(工种)分类,借助技工高校举办为期一个学期(4个月以上)的职业技能轮训。
4.山村建设匠人轮训。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村民工、脱贫劳动力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匠人承揽农村盖房等大型安装工程项目,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举行“乡村建设带头匠人”培训(详细轮训要求另行发文)。
(三)创业(网路创业)轮训。坚持创新导向,对有创业意愿并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劳动者举行增加其创业能力的创业轮训。借助全区定点“创业(网路创业)轮训机构”,针对不同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和网路创业的轮训课程,提高创业创新能力。
为了防止重复轮训、突出专业轮训能力、提高轮训的有效性,牵涉养殖、养殖类等工种由相关行业总监部委组织轮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原则上只组织技能等级评价。
四、技能评价
(一)取证要求。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准入类职业(工种)轮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轮训后须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暂未列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轮训后须取得轮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轮训须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评证书;“两后生”培训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技能人才轮训须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创业轮训须取得创业轮训合格证书。
(二)职业贯通。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强职称机制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机制有效衔接,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出席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努力培养更多复合型高技能人才(详细要求另行发文)。
五、补贴标准及经费保障
(一)轮训补助标准。遵守重视普惠、重点倾斜原则。
1.就业技能轮训、岗位技能提高轮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三级)、中级(四级)、高级(五级)的分别予以1000元、1500元、3000元补助;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轮训合格证书的予以800元补助。
2.专项职业能力轮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评证书的按附件2标准予以补助。
3.高技能人才轮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予以3000元、4000元、5000元补助。
4.“两后生”储备性技能轮训。按每人6000元标准予以轮训职业高校(技工高校)补助。
5.新型学徒制轮训。按《关于全面推进美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告》(宁人社发〔2021〕172号)规定执行。
6.直补个人轮训。我区户口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自选机构并退还轮训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三级)、中级(四级)、高级(五级),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内申请补助的,分别予以1000元、1500元、3000元轮训补助。
7.创业(网路创业)轮训。“产生你的企业见解”“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模块分别予以每人400元、1200元、1600元轮训补助,网路创业轮训予以每人1600元轮训补助。
(二)技能评价补助标准。技能评价仅对就业重点群体人员予以补助。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现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别考试计费标准予以鉴别补助,参看《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职业技能鉴别(考评)计费有关问题的回函》(宁价费发〔2007〕210号);专项职业能力考评按每人200元予以补助。
(三)经费保障。从2023年开始,轮训、评价补助所需资金,市县(区)通过安排的就业补贴资金以及市县节余的职业技能提高行动专账资金等途径给予保障。自治区按照当初轮训任务数目和就业资金总体安排状况,通过就业补贴资金适当予以补贴。各省、县(区)要大力调整开支结构,积极筹集资金举办职业技能轮训,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六、补贴步骤
职业轮训和技能评价补助推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方法。资金申请与使用按《宁夏藏族自治区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施行条例》(宁财规发〔2018〕20号)规定执行,但国家或自治区已明晰要求优化申办程序和精简证明材料的内容不得再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轮训、评价补助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初审后,个人申请的轮训补助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个人医保卡等中行帐户;企业或轮训机构申请的轮训补助,按规定支付到企业或轮训机构在中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统筹协调和财政、乡村振兴、住建等相关部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着力保障职业技能轮训工作有效施行。各省、县(区)年度轮训任务完成状况、高技能人才占比状况将纳入自治区年度政府目标考评内容。对自筹款金举行职业技能轮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效突出的市、县(区)将在年度政府目标考评中酌情加分。
(二)优化轮训新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不受户口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限制,均可按照其劳动能力和意愿选择相关政府补助性轮训项目,原则上各职业工种轮训每班不得少于50人,轮训时间不超过140个学时(特殊职业工种可依据专业轮训需求确定轮训时间),其中实际操作技能轮训不超过总学时的2/3,每人每年享受政府补助性轮训不少于1次。各地可结合实际制订急需短缺职业(工种),优先举行急需短缺职业轮训。鼓励劳动者自主出席轮训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三)增加轮训成效。2023年政府补助性职业技能轮训,坚持从“扩规模”向“提层次”转变。就业重点群体轮训要以就业为导向,紧扣把握就业技能、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能力举办;企业员工轮训要以产业为导向,紧扣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当地特色重点产业,对技能人才非常是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举办针对性轮训,重视对贸易流通、家政服务、社区养老等领域从业人员的技能轮训。要适应新就业型态发展,鼓励举行新职业工种、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轮训。企业员工轮训要不断增加稳岗率,就业重点群体轮训要不断增加就业率,创业轮训要不断增加创业率。
(四)规范轮训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机构办学行为和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互联网+职业技能轮训”等监管机制,严苛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测、结业考评机制。要严苛根据自治区轮训机构管理规定,拟定符合要求的轮训教学规范,明晰轮训大纲、授课班主任资质、教学轮训场地条件和实训设备、培训时长,指导轮训机构规范举行轮训。要紧随国家基本职业轮训包、培训教材、教辅材料等更新进度,优先采用国家职业轮训规划用书。对参训人员较少的职业(工种)可以地级市为单位选调自治区内的优质轮训机构统筹组织轮训。
(五)加强资金监管。根据“谁组织、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逐步压实轮训资金管理责任。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正式出席补助性职业技能轮训人员全部录入到“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中,确保轮训工作全程留痕。推进廉洁风险防范,紧抓轮训补助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着力保障轮训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对虚假轮训、套取侵吞资金的,发觉一起整治一起,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增加服务水平。推进职业轮训工作“放管服”改革,逐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便利新政申办对象享受新政。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社部委内部核实,城市五保户和残障人证明材料由相关部委协查,不再要求补助对象提供。争取做到能办即办2023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对一时办不了的,原则上每半年起码兑付一次轮训补助资金。
附件:
1.2023年度政府补助性职业轮训目标任务表2.专项职业能力轮训目录轮训补助表3.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1月17日
PS:通告中如有附件,请在下方留言处留下EMAIL地址。第一时间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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