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
本考试推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考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名人员,考取人员承诺早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乐意承当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收取有关证明并根据承诺代办报考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政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手册、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美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考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省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细则》(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实、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货运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机制规定〉〈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通告》(建人规〔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份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8号)文件规定:
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出席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专业级别考试:
(一)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出席全部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备各安装工程大类专业学院本科文凭(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备工学、管理科学与安装工程类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位,从事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备工学、管理科学与安装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备工学、管理科学与安装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
(二)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课目(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铁路水运安装工程监理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务安装工程建设监理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安装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它专业课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课目(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中所学专业参照美国人事考试网“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中有关文凭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委坦承的正规文凭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期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统招文凭报名人员,未结业其间经历不记入相关专业工作期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安装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安装工程协议管理》(客观题)、《建设安装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安装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主观题)4个课目(见附件1)。其中《建设安装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安装工程协议管理》为基础课目;《建设安装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安装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为专业课目。专业类型分为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交通货运安装工程和水务安装工程,考取人员可依照实际工作还要选报其二。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推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出席4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课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方可荣获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安装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他专业课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课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可荣获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降低执业专业类型的根据。
出席原监理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课目,其成绩根据新管理方法执行。
(二)考试时间
5月13日
下午09:00-11:00建设安装工程协议管理
早晨14:00-17:00建设安装工程目标控制
(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交通货运安装工程、水利安装工程)
5月14日
下午9:00-11:00建设安装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早晨14:00-18:00建设安装工程监理案例剖析
(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交通货运安装工程、水利安装工程)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笔盒限于红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领取,考后收回。
2.《建设安装工程协议管理》、《建设安装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安装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个课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安装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为主观题课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留意:答题前应当仔细阅读应试人员留意事项(试题封二)和作答必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严禁踏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3年度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市直考区(北京)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出席我省2023年度监理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使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考。
(一)报考步骤
报考步骤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实(在线核实、现场核实或协助核实)、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安排
时间
报考安排
详细要求
3月10日9:00-
3月17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考信息
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或美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考”快捷按键踏入报考系统报考。
3月10日-3月2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核实
按本文件“资格核实与监管”有关要求申领。
3月10日9:00-
3月22日24:00
网上交费
使用汇付支付平台(支持28家中行)进行交费,请报名人员按网上规定流程进行交费,参看山东人事考试网“网上支付交费步骤”说明。
5月5日9:00-
5月12日24:00
下载复印
准考证
交费考生登陆报考网站,用A4纸自行复印准考证(彩色、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分证原件(军官可持军人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出席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必知”内容。
(三)注册
考试报考前,考取人员须提早通过网上报考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入美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考”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相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未能进行考试报考。
1.网上报考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插口等方法对报名人员身分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实。
身分信息在线核实的护照类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身分证(或社会保障卡)。文凭学位信息在线核实是对2002年迄今本科以上(含中专)的文凭信息、2008年9月迄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实。提高本人文凭、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弧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实“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文凭或学位信息并等待重新核实。
2.报名人员可于信息递交24小时后登陆报考系统查看核实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实后方可继续报考。建议报名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早完成用户注册。
3.核实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实”的不会影响后续报考,须在报考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实。
4.己注册的报名人员无需再次注册,考取前应提早登陆报考系统,补充建立相关信息。
(四)补报信息
拟选择在浙江省出席考试的报名人员(不含上海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考。
1.上传相片。新注册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考系统时,应当按要求上传最近正面两寸护照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重新登陆报考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必须使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相片进行处理,源相片要求务必为单色背景(红色背景),正面两寸最近1寸或2寸护照照,JPG或JPEG,字节小于30KB,宽高象素小于295*413,相片清晰,严禁拖放后使用。若相片初审未通过,考取人员须按初审意见更改后再次上传相片。报考相片将适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相片时谨慎选取,相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人员规避相片品质负责,如因相片品质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人员登陆到报考系统后,选择拟报名的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广东省),认真阅读《报考必知》等相关内容,如实补报相关信息。报考地市及核实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补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名人员报名地市应选择“辽宁省市直”,核实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名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考地市及相应的核实点)。
(五)选择申领形式
在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非常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名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补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选用告知承诺制形式申领。
1.选择选用告知承诺制形式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信息,辅以电子形式达成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递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承诺。报名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名条件;补报的信息真实、客观;乐意承当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名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截至前撤回承诺。报名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述报名人员选用网上递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形式辅助各省人事考试部委进行线上资格核实。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递交证明材料类别和范围,早已通过在线模式手动完成核实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递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曾经本科以上(含中专)文凭,2008年9月曾经取得的学位的报名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名条件要求,须递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名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模式或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代办报名事项的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模式或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代办报名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信息后,按本通告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实。
(六)报考信息确认
报名人员须要对报名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确认。选择选用告知承诺制模式报考的报名人员要达成《报考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实与监管
各省人事考试部委依法依规对报名人员进行核实。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利用在线核实、现场核实、协助核实等方法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举行核实。
对核实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可依照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状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名人员核实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省报名人员资格核实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委负责。全国人事考试资格核实部委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实。选择选用告知承诺制形式报考的报名人员在递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文凭学位、所学专业、工作期限等内容与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实。
2.免于核实。对已做出承诺,身分、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早已通过在线模式手动完成核实,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名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手动通过资格核实。
对于免于核实的人员,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将选用随机抽验、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形式推行日常监管。
(1)随机抽验。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应按不高于文件规定比列进行随机抽验,重点核实报名人员的践诺状况,非常是所学专业、专业期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验结果做好记录及存盘。
(2)重点监管。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将对报名免试级别且难以在线核实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名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考取人员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定等方法进行智慧监管(比如:可通过公积金信息核实报名人员补报的工作单位、专业期限是否属实)。
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实,逾期拒不接受核实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实
(1)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对报名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实。
(2)下述报名人员须携带对应报考条件中要求的文凭、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签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名考区人事考试部委进行现场人工核实。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代办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模式代办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实未通过的;
⑤报考免试级别且难以在线核实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现场核实递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私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有效市民身分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分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私章);
⑤符合免试部份课目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按本文考取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计费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当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计费及分成标准的通告》(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建设安装工程协议管理》、《建设安装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安装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科目计费标准为61元/科,《建设安装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计费标准为69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汇付支付平台(支持28家中行)进行交费。报名人员交费后须再次登陆报考系统查看交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汇付公司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报名。
3.还要凭证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考取考区的人事考试部委发放。
(九)准考证复印
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陆报考网站,使用A4纸自行复印准考证(彩色、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取人员登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告》(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美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建立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依照原模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丢失、损毁,或则逾期不发放的,不再申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事宜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报考时选择“辽宁省市直”的报名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公告。其他报名人员请关注各省证书发放公告(参看《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网址及电话”)。市直考区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3年度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课目、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专业课目、交通货运安装工程专业课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务安装工程专业课目使用《全国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务安装工程专业课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美国建设监理商会网站、交通货运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美国水务安装工程商会网站。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省人事考试部委是规范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苛履行核实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2023人力资源资格考试,各省人事考试部委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县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这些人员做标志,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名人员承诺后,在核实或则日常监管中发觉其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考无效,已缴学费不予退回;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无效。
2.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实。复印准考证前,考取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实的,考试报考无效,不予代办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取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实的,按“报考条件待核实”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实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3.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2023人力资源资格考试,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禁止代报考、代承诺,禁止代考、伪造护照、抄袭、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式等作弊行为;使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题和答题卡(纸),严防别人剽窃,避免试题雷同。
考试结束后选用技术方式等辨识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予以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委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正、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经侦、行业行政总监、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委,逐步严厉考风考纪,着力采取有效举措,坚决惩处涉假骗考、替考、团伙假账、利用高科技方式作弊等行为,对各类涉考违纪违法行为严厉处理。
八、其他
(一)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人社厅发〔2023〕3号),请各省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灾情防范和考试组织工作。
请诸位应试人员紧密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陌陌公众号公布的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通告通知,及时了解本次考试灾情防治最新要求。
(二)我省2023年度监理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三)各级人事考试部委不指定任何轮训,并与任何轮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四)网上支付热线:95070
全国人事考试资格核实部委咨询电话
考区
资格核实单位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西安
长春市考试院
长春市大东区小西街231号
长春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考试评价部
长春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别服务部
呼和浩特市顺县城城西片区裕城路39号2楼
葫芦岛
大连市考试评价中心
大连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
沈阳
长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
鉴别部
长春市振兴区滨江东路6号2楼
0415-
大同
大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凌河区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西城区青瓷大道西28号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
0417-
沈阳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别部
沈阳市中华路79号
0418-
大连
大连人事考试办公室
大连市白塔区青年东路79号
0419-
沈阳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
沈阳市兴隆台区石油大道176号201书房
0427-
长春
长春市职业技能鉴别中心(长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长春市银州区南支路30号职业技能鉴别中心5楼
东城
东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东城市人事考试专用考场(东城市双塔区劳动广场2楼)
0421-
平顶山
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平顶山市龙港区龙湾胡同甲1号
劳动广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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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石家庄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024-12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