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细则》和《泰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机制建设规划》,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奠定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人力资源基础,培养打造一批具有信用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明年将继续举办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轮训工作,由通过了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广东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详细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计划
去年我市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轮训和评价拟于上半年举行信用管理师(五级)轮训班和信用管理师(二级)轮训班各一个。
二、培训方法与时间
(一)轮训形式
2023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轮训工作采取线下集中讲课的方法,依据学员工作性质和要求,讲课安排在每日五、六、日进行。轮训地点初定于南京锦泰豪生宾馆。
(二)轮训时间
拟安排在4月中旬至6月中旬,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中上旬。
三、培训对象
(一)轮训对象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2、企业中从事信用管理、销售、财务、法务、信息化等业务的相关人员;
3、金融机构相关人员;
4、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5、行业商会相关人员;
6、高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相关人员。
(二)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送五级信用管理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含未能取得结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结业生)。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送二级信用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结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内容
信用管理师(五级)轮训主要选用信用管理师(五级)职业技能轮训用书,集中学习轮训国家和省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新政及实务等。
信用管理师(二级)轮训主要选用信用管理师(二级)职业技能轮训用书,集中学习轮训国家和省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新政及实务,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写论文一篇。
五、培训成本
信用管理师轮训成本和考试成本沿袭以往标准,信用管理师(五级)轮训成本2800元/人,等级评价费330元/人。信用管理师(二级)轮训成本3000元/人,等级评价费500元/人。
考试仍未通过的学员可出席下一期轮训班免费讲课。
六、培训组织
信用管理师轮训工作,由广东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主办2023武汉人力资源师培训,落实轮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教务协调、考务安排、评价报送与获证等工作;宁波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协助做好详细工作;各县(区)信用办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学员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审计学院金融大学负责教学师资安排2023武汉人力资源师培训,承担课程教学和考试备考等相关工作。
七、证书颁授和证书效用
评价机构规范举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认定后,按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样式,由评价机构用印,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网址为)产生电子证书,列入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数据库。用人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自行复印包含个人信息和条形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条形码进行查验。已颁授的证书将在信用山东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和提供查询。
对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授的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候遇,按规定予以轮训鉴别、就业创业、技能提高等补助新政,列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嘉奖、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用人单位对在聘的信用管理师(五级)、信用管理师(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一级)岗位的员工,在学习进修、岗位任命、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选、科研项目报送等方面,分别比照助理级、中级和副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候遇。
信用管理师享受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补助新政,年内参加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轮训并获取证书的学员,满足依法出席待业寿险,本地累计收取待业寿险费满36个月及以上条件的,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补助办理。(注:人社部委补助新政及要求存在实时调整的或许性,详细可详询12333人社服务热线)
八、学员注册
1、学员可在区信用办或宁波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报考,相关表格可通过“信用南京”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对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条件,参培人员报考时须提供下述材料:(1)专科以上文凭证明(1962年前出生可持有大专文凭),2001年之前结业的以及团校、军校文凭的可以递交文凭证书原件及打印件,2001年以后结业的应递交学信网证明材料。已取得信用管理师(五级)证书报名信用管理师(二级)的学员,请递交信用管理师(五级)证书原件而不须递交文凭证明。(2)身分证正背面打印件。(3)最近同底2寸两寸相片1张及相片电子档(图片格式为.jpg,图片规格应小于100象素×100象素大于20kb)。(4)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5)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6)工作期限承诺书(累计从事信用管理或相关职业工作期限应满足对应报考要求)。
3、收齐参培学员报考表及所有相关资料,于4月20近日递送至南京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汀大道288号产融中心四楼422室,联系人:吴玉娟、钱伟,电话:-),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信息初审。
九、报名及交费
报考信息初审后,南京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将逐一电话告知初审状况,请初审通过人员将职业技能轮训费及考试费转帐至南京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中行帐户,户名:山东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农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营业部,帐户:02229。汇款时应当备注:“泰州市+参训人员姓名+三(二)级信用管理师”。(备注人员姓名与报考人员姓名应当一致,备注时不须要“+”)
十、其它
1、各单位高度注重、认真组织,做好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示范企业的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中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信用服务机构等人员积极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