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2021﹞8号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和甘肃生产建设兵团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2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财会资格考试)选用无纸化形式,分别于2022年5月(高级、高级)、9月(高级)举办。现就2022年度财会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考
(一)报考出席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
(三)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2.具有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4.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
5.具有硕士学位。
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四)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学院本科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告所述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
(六)本通告所述有关财会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运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财会工作期限;出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于原则在香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师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八)初审报名人员报考条件时,考取人员应递交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课目
(一)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财会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财会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初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财会实务》。
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初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初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财会资格考试使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022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议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高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共14个批次。详细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8:30-11:30
中级财会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中级财会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高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3.高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办,共3个批次,详细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高级财会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高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
1.2021年12月10近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及山西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2022年度高级、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抄送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考开始时间。考试报考及交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至。
3.2022年4月8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4.2022年5月7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2年5月25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测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法处理后,向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资格评价中心分别申报上报数据光碟,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状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
6.2022年5月25近日,举办全省评卷大会,布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7.2022年6月10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资格评价中心分别申报评卷数据(光碟),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8.2022年6月10近日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近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品质抽检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上发布。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发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发布后1个月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初审、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资格评价中心申报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
1.2022年2月16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2022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抄送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考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考开始时间。考试报考及交费统一在3月31日14:00截至。
3.2022年8月10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4.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2年9月16近日,举办全省评卷大会,布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2年9月28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资格评价中心分别申报评卷数据(光碟),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留意清查雷同试题,非常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题,应组织学者进行辨识、判定,确属雷同试题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2年10月20近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品质抽检后,下发2022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发布后1个月内,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初审、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财会司和财会资格评价中心申报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苛根据全省统一的考试报考条件初审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二)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阅卷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轮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欧盘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查等工作,并做好防控和惩处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升服务意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认真负责,悉心细腻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考生,确保2022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满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新冠肝炎灾情防治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灾情防范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状况,拟定灾情防范举措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其间灾情防治工作。出现突发灾情紧急状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县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灾情防治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灾情防治成因不能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取人员早已取得的高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2022年11月30近日,各县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分别向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会资格评价中心申报2022年度考试工作小结。
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