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务派遣活动,根据《就业推动法》《劳动协议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细则》《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网络招考服务管理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细则》《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拉萨市在全市举行人力资源市场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整治内容:
对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测,集中治理人力资源市场困局,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未经许可或备案私自从事劳务派遣、职业中介、劳务外包、网络应聘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二)参与签署不实就业合同、不履行信息初审义务、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或富含仇视性内容应聘信息、哄抬或操作人力资源市场售价、扣押劳动者村民身分证或其他护照、向劳动者退还押金、捆绑缴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编造、涂改、出租、出借或则出售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未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项目、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2024年人力资源管理条件,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未在服务场所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
(五)为无合法身分护照的求职者或则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六)介绍法律、法规严禁招用的人员就业2024年人力资源管理条件,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严禁从事的职业;
(七)违法搜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八)采取欺骗、暴力、胁迫、诱导或则其他不正当方式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九)运用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搅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
(十)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