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级
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新政。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员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要求出席继续教育。
四、经济专业人员报送各层级职称,除应当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有以下条件:
01助理经济师
1.具备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就能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剖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凭。
02经济师
1.具备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才能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才能独立地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
3.工作业绩良好,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
4.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经济师职称有用吗,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有学院本科文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结业或中等专业学院结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03初级经济师
1.系统把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新政法规。
2.就能设计推行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才能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种从业人员合理合规举行工作。
4.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才能举行经济工作新政、实务研究经济师职称有用吗,创新经营管理观念和专业技巧。
5.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有学院本科文凭,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04正初级经济师
1.具备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经济新政。
2.熟练利用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新政法规,高标准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估经济项目或活动方案,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3.工作业绩突出,才能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种从业人员高效合规地举办工作,并通过专业督察,改进工作方式,增加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
4.具备较强的综合剖析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还能针对详细经济问题,举行经济工作新政、理论与实务研究,创新经济经营管理观念和专业技巧,为本行业(地区、部门)的经营管理新政的拟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5.通常应具有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凭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初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05出席初级经济师、正初级经济师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从事经济工作近十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一)主持大小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转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主持省厅级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扩建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推行;
(三)主持起草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新政规章、重大行业标准等,经经理部委批准或采纳,施行施行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完成在经济领域内具备重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代表性成果;
(五)主持完成的经济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等,被省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并转换为推行方案;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政府或社会组织举办的重大经济活动,取得明显成绩;
(七)主持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省厅级及以上奖励;
(八)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发表的专业论文,在经济领域形成较大影响,遭到同行学者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