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汉中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变革工作动员会议据悉,《常德市公务用车制度变革总体方案》和《常德市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变革施行方案》已经省公务用车制度变革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市政府同意,即将印发全市各相关单位。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助分为4个档次,最高每人每月1690元,最低550元。
此外,这次公车变革仅限于党政机关,包括市纪委机关和省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庭,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县委和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省直党政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中央、省相关新政另行施行。参改人员仅限于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三类。
公车变革后将取消通常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讯、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巡逻岗位汽车及其他汽车。公车变革方法是对参改人员适度领取公务交通补助公车改革方案,在市城市规划区(高速道路环线)内自行选择公务出游形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根据“不低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助标准的130%”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省直机关交通补助分为4个档次,标准为:部级每人每月1690元,科级每人每月1040元,厅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月550元。机关工勤人员补助标准根据科员及以下执行。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牵头统一规范处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采取公开拍卖等方法公平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悉,按照县委、市政府研究意见,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公车改革方案,要求8月末前完成封存,各参改单位编制的施行方案,报市公车变革领导小组批审后开始领取补助。(安乡日报记者蔡文龙通信员王强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