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劳动生丰度的提升,农村积蓄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怎么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协调城乡关系,确保农户创收的关键措施。本文通过剖析山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况和新的趋势特性,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促使四川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建议和对策。
一、湖南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基本特点
据9745户农村业主抽样调查推断,2009年底,广西农村劳动力人数达3933.57千人,外出就业劳动力达976.06千人,占劳动力人数的24.8%。
(一)以整劳动力为主,女性居多。2009年底,云南省农村外出就业动力中,整劳动力人数为917.15千人,占94.0%,女性劳动力人数达603.5千人,占61.8%,高出男性劳动力23.6个百分点。
(二)以青壮年为主。从年纪结构看,外出就业劳动力以21-30岁年纪段的青壮年为主,达506.93千人,占51.9%;20岁以下年纪段为114.32千人,占广西农村外出劳动力的11.7%;31-40岁年纪段为210.36千人,占21.6%;41-50年纪段为105.58千人,占10.8%;50岁以上年纪段为38.87千人,占4.0%。
(三)大多数达到小学文化水平。四川省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的文化素养呈现“纺锤”形状,即中间大,两头小,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数最多,达579.29千人,占外出就业劳动力人数的59.4%;中学文化程度为87.56千人,占9.0%;中学及大专文化程度的为265.23千人,占11.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36.99千人,仅占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的3.8%;在四川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中仍有0.7%的文盲,人数为6.99千人。
(四)就业地主要集中在北部地区。从外出就业地域来看,四川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仍以北部地区为主,达647.88千人,占66.4%;其次为中部地区,达319.57千人,占32.7%;东部及其他地区的劳动力为8.61千人,仅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0.9%。
(五)时间大多在半年以上。从外出就业的时间来看,外出劳动力中从业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的占绝大多数,达814.39千人,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83.4%。从业时间累计3-6个月的为105.85千人,占10.8%,3个月以下的为55.81千人,占5.7%。
(六)就业的主要行业为非农行业。从外出就业的行业分布来看,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行业为二、三产业。2009年底,就业于二产业的劳动力为595.29千人,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61.0%,其中超过九成的劳动力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人数达574.99千人。就业于三产业劳动力为367.99千人,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37.7%,其中约五成劳动力集中在市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
二、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的新特性
(一)高学历人数下降较快。山东农村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以小学文化程度为主,整体文化素养偏高。近些年来,这一状况在改善,外出劳动力文化素养在持续提高,2009年底,外出就业劳动力中小学及大大专文化程度的人数占劳动力外出总人数的比重由2007年7.9%提升至2009年的15.3%,提升7.4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重则由2007年的62.6%增长到59.4%,增长3.2个百分点。
(二)省外就业的比重呈增长趋势。山东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多以“离土离乡”模式的跨省就业为主,外出人数近700万,占外出就业劳动力的7成左右。而且,随着广东省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工和新型工业化战略的大力推动,省内就业岗位增多,薪资水平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差别也在逐渐缩小,越来越多的外出劳动力选择回省打工或创业。2009年底,选择省外务工的劳动力为667.92千人,较2007年降低28.25千人。省外就业劳动力比重2007年为71.1%,2008年较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2009年再增长1.8个百分点。省内就业劳动比重则由2007年的28.9%上升至31.6%。
(三)就业开始向中部转移。市场需求导向决定农村劳动力流向。中部崛起规划的酝酿施行,以及中部地区作为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区域,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加强。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地分辨布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2009年广东省转移到西部的劳动力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从2007年的69.3%降为66.4%,往中部转移的劳动力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量的比重则从2007年的29.9%降低为32.7%,降低了2.8个百分点。“孔雀西北飞”的现象开始发生变化,农村劳动力择业趋向理智化、合理化。
(四)二产业就业人数持续增长,三产业人数逐步上扬。四川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以第二产业为主,然而近些年就业人数持续增长,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人数逐步降低。2007年至2009年期间,二产业就业的劳动力人数增长28.79千人,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比重由63.8%降至61.0%。三产业就业人数3年间降低17.89千人,占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比重由35.8%上升至37.7%。
(五)“离土离乡”模式有所改变。近些年来,国家扶植农业的政策策不断颁布,粮调养贴、粮种补助、大型农机购置补助等一系列新政举措的落实,使农地创收幅度较大,农户从农业中见到了希望,采取了“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模式。2009年底,省内省会城市、地区级城市和市级市及建制镇地区的就业劳动力比重分别较07年提升0.6、1.3和0.7个百分点。返乡农户中,部份人运用在外打工期间积累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在本地创立或领办乡镇企业、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湖南就业信息网,又进一步扩宽了本地农户的创收渠道。2007年以来的近3年四川农户本乡劳务收入增速均超过10%。
三、当前劳动力外出就业面临的难点问题
(一)劳动力转移就业主观心愿不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实现就业,其重要诱因之一就是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多数农户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农户,觉得自家有山有田,吃过用过略有剩余,就不愿外出务工吃苦,加上体力型工种薪资较低,通常不乐意干而宁愿在家待业。另一方面近些年国家惠农新政施行力度加强,农户相较先前能从农业补助中得到更多的便宜湖南就业信息网,有相当多的农户认为与其外出打工看他人面色行事,还不如在家务农,在不失自由的前提下也不愁吃不愁穿,以至于常年处于“半工半休”的不充分就业状态。
(二)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盲目性仍然存在。广东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着盲目性。一是劳动供求信息不畅。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信息发布渠道不能及时将相关的新政举措和用工信息,尤其是零散的城市用工信息传递到须要的人手中。二是政府组织引导不够。山东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机会多数都是借助亲朋好友介绍,政府联系较少。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近3年由亲属介绍外出的人数超过了外出就业劳动力总人数的一半,而由政府(单位)和中介组织介绍外出的不足一成。三是培训和需求存在差别。培训项目与市场需求、岗位要求不能实现有效对接,因此市场竞争力不强,培训转移率不高。
(三)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尽管近几年国家把保障进城务工农户的合法权益置于重要位置,而且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善。当前农户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旧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拖欠和克扣薪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户工签署劳动协议等。一些用人单位似乎与农户工签署劳动协议,但常常对农户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协议上的约定不平等。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户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举措不得力,投入不到位,农户工相关权益保障制度还不健全。
四、促进广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建议
(一)强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外出务工农户素养。在所有问题中,提升外出务工农户的文化素养是一个最为急迫的问题,这是改善和提升她们收入水平的重要手段,政府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基础教育入手搞好九年制义务教育;二是抓好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三是按照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培训工作要实现由“我们要农户培训哪些”到“农民、企业要我们培训哪些”的转变,根据“农民欢迎、适用易学、市场须要”的原则,鼓励企业自主培训,大力举办订单培训,围绕就业市场的须要选择培训内容,围绕农户意愿施行定向培训。
(二)强化思想引导,转变农村劳动力就业观念。一是通过“走出去”的办法,率领当地农户到经济发达地区宽阔眼界、增长见识,同时鼓励她们到外省创业。二是通过典型示范的方式,宣传外出务工、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和“跳出农门天地宽”鲜活例子,组织已成功转产就业的农户典型,将成功经验、切身感受以及思想转变过程介绍给广大农户,因而起到启发引导的作用。三是通过宣传培训的方式,举办有关现代观念的宣传教育,使农户在接受新知识的同时不断接受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到向城镇转移是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克服“怕吃苦,不敢拼、不敢干”的畏难情绪和小农思想的禁锢,迸发广大农户勇敢走出家门去创造幸福生活的强烈心愿。进而使农户提高“走出去”的能力和勇气,迈出外出务工可贵的“第一步”。
(三)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要坚持本地服务与异地服务相结合,软件服务与硬件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悉心架设培训与转移的“连心桥”,提升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水平,保障劳务输出的及时性、有序性和稳定性。政府及中介机构要加强信息服务力度。构建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网上劳动力市场,搭建农户转移就业平台,积极做好用工信息服务和就业跟踪服务,不断提升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维权服务和就业援助体系建设。常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多属于自发性的转移,政府在其中极少给与新政支持,因而也造成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有时得不到维护,追讨薪资等损害权益的风波时有发生。因此要强化就业援助体系建设,构建以县副总会、县劳动就业服务处为主体,外省劳务输出工作站为骨干的农户就业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建立社会化的依法维权体系,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联合维权机制建设,着力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利益。同时构建完善“留守”人员的援助服务体系,使转移出去的人放心,留守在家的人安心。
主办:农经队
执笔:周 璜
核稿:张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