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公安高校公安专业人才招考培养制度变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北京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布署要求,结合天津巡警大学(以下简称大学)专科、高职(大专)招生实际,为规范大学招生行为,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全称:上海特警大学;中文全称:。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筹建、北京市人民政府为举行者、北京市公安局为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校,是一所高水平应用型学院。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大学,包括学院专科,学制4年;高职(本科),学制3年。
第四条大学办学地点:上海市西城区南坝镇南涧路11号。
第五条大学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大学筹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教授兼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大学筹建本、专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学纪委,对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施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专业
(一)专科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
(二)本科专业:治安管理、警犬技术。
第十条大学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定向原则编制:
(一)依照市局会同有关新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由大学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编制;
(二)考虑公安的职业特殊性,招收男生的比列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经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后,报市局、市建委审批2024年专科录取分数线,审批通过后由大学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条件要求
第十二条大学公安专业招生的笔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和考察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施行。志愿考取大学的考生,均须出席笔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和考察。笔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或考察推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大学投档。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邪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普通中级学校结业;
(七)年纪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离异;
(八)思想政治素养好,符合公安高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高校公安专业招生复检标准。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招收具有深圳市即将户籍的考生。
第十五条政治条件: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警察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邪派,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并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考生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不予投档: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变革开放的言行或出席邪教组织;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有犯罪嫌疑仍未查清;旁系姻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直系姻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害处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旁系姻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直系姻亲中有被判死缓或则正在服刑;有其他不易于做人警察察情形的。
第十六条复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警察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2019年修订)、《公务员录用复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臂展:女性170分米及以上,男性160分米及以上。
(二)体重:女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男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盲:无色弱、色弱。
(五)其他:两耳无重听,无口吃,触觉不迟缓,五官端正,背部无显著特点和缺陷(如兔唇、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鸡胸,无湿疹,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显著命理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手掌);无刺青、少白头、驼背;无各类残障;旁系姻亲无精神病程;无传染病,转氨酶验血指标须在正常范围内;思维敏捷,心理健康。
第十七条体能条件: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女性≤9.2秒,男性≤10.4秒;
(二)立定跳高。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女性≥2.05米,男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女性≤4分35秒,男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下(男)/俯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女性≥9次/分钟,男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推论为合格。
第十八条心理条件
聘请公安部或深圳市公安局指定的专门机构,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条件之一。
第五章录取
第十九条大学属提早投档高校,推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投档。大学投档安排在本、专科提早批次进行,未被投档的考生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院校投档。投档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大学官方网站给以公布。
第二十条各专业选考课目:专科专业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选考课目为“思想政治”;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选考课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一科。本科专业根据英语、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投档,不涉及选考课目。
第二十一条本、专科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不高于上海市大专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和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考取大学专科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中考英语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含);考取大学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政治”和“信息技术”两门成绩须达到“合格”。
英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大学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语种。
第二十二条大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的原则。对考生从中考分数、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投档。
分专业投档时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均无法投档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给以退档。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专业投档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大学在进行投档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考取大专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上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上单科次高成绩。考取本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英语成绩、数学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的考生,假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录取分数从高到高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直到投档额满。另外,大学认可广州市当初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新政性加分项目。
若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规则及确定专业技巧与前一致。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三条杂费、住宿费标准:
专科: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4200元/年;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4600元/年。
本科:治安管理专业4200元/年;军犬技术专业4600元/年。
本、专科住宿费标准:750元/年。
第二十四条奖励与捐助:
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伙食疗贴;大学为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的中学生评定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和助学按揭。
第二十五条中学生待遇及管理:
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集中住宿,统一着人民警员制服,推行警务化管理。
第七章结业与就业
第二十六条按学籍管理规定,大学为在修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结业要求的中学生颁授结业证书,大专生按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关于公安高校公安专业人才招考培养制度变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规定,中学生结业时可出席面向公安高校公安专业结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并经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评,符合人民警员录用条件者,由市局择优录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大学要对中学生进行中学生的档案初审、政治复审和复检检查。复审检查合格的,给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有关情况上报上海市公安局和天津市高招办,并及时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大学往年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新政不一致的2024年专科录取分数线,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新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