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国统一评价国家职业资格的通知
各部门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兵团实际,做好2012年兵团职业资格国家统一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
1、考核职业范围及考核时间
(一)职业范围鉴定。 2012年兵团将组织培养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物流工程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工程师、财务策划师、项目经理、企业信息经理、企业培训师、文秘、网络编辑(二级)、国家统一认定包括营销人员、公关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助理、专业指导人员等14个职业。
(二)评审时间。 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评审日(简称统一考试日)制度继续试行。 2012年上半年统一考试日期为5月19日至5月20日,下半年统一考试日期为11月17日至18日。
2、鉴别方法
(一)今年起,兵团内全国统一考核全部采用网上报名,不再接受通过传统单机软件录入的报名数据。 各报名单位可登录指定工作平台进行报名(工作平台地址另行通知)。 上半年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条件,并按时登录工作平台上传报名数据。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2012年,国家统一认定兵团内部分散职业(秘书、营销员、公关员5-3级)(简称分散职业)仍采用智能考试平台进行机考。 全国统一认定非分散职业(简称非分散职业)按照人社部函[2012]23号规定的考核办法进行。
2012年下半年2024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时间,非分散职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也将利用智能考核平台进行电脑化考试。
(三)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报考国家统一评审职业资格二级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评审。 以答辩形式进行综合评价的职业,采取先考后评的方式,即考生先进行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两项分数后,将由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称兵团鉴定中心)确定具体答辩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师及有关单位须在统一考试日前1个月向兵团考核中心提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2024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时间,同时缴纳考核费用。
(二)各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要求,加强对考核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弄虚作假。 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兵团国家职业资格国家统一评审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师、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兵团国家职业资格国家统一认定的保密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律观念。 切实做好统一标识试纸接收、运输、储存、开封、发放、回收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做好考生协商工作,积极组织报名和考前培训指导,确保报考和考前培训指导工作顺利开展。 2012年兵团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 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或咨询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网:
军团职业资格工作网络: